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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沸反盈天 (1 / 2)

其主要就是我們廠商會給予曙光A1手機與部分現金還有曙光電子直營店的品牌價值與當地資本在當地成立曙光電子直營店。

其中曙光電子直營店採用統一裝飾,統一培訓,統一管理,統一進貨與銷售渠道的形式銷售正規商品。

為了防止弄虛作假以次充好,最終造成曙光電子直營店整體品牌形象敗壞。

當地資本只擁有監管權,沒有運營權以及管理的權利。

可以視為合夥人制度,你方出資後久不久過來查一下賬戶與公司經營有沒有問題最後躺著數錢就行。

當然其中值得一說的是我方股份佔比最低必須達到51%,實際出資佔比約30%,剩餘20%為曙光電子直營店的品牌入股。”

聽到林晨的話語,現場不少人都皺起了眉毛,因為他們感覺這個曙光電子直營店太坑了。

其中曙光實際只出資30%不說,那所謂的曙光電子直營店品牌真的值20%嗎?

而且這曙光電子直營店到現在也就一個店鋪而已吧?

所以這個曙光電子直營店在全國根本就沒有啥品牌力,也就在鵬城小有知名度而已,就這也值20%的股份?

笑話!

當然如果曙光電子直營店全國聞名是一個大型連鎖品牌,那這肯定值得。

比如肯德雞等等知名連鎖品牌,他們光是靠著品牌入股佔比就能達到恐怖的70%股份。

可以說肯德雞公司什麼都不幹,光靠肯德雞官方授權店的名分,就能躺著賺拿到一個門店70%股份與收益!

但你曙光電子直營店可不是肯德雞這樣的大連鎖品牌啊!

你只是在鵬城小有知名度而已,就這品牌形象還想佔比20%?

這也太坑了吧!

而且真投資搞了這個曙光電子直營店風險很大不說,這曙光電子直營店他們只有監管的權利沒有控制的權力這是否太坑?

畢竟他們可是要實際出資70%啊!

當然如果曙光電子直營店如果能確確實實地證明能賺大錢,那就算沒有控制權力也沒啥,就當把錢存銀行吃高額利息了。

但問題是曙光電子直營店這種模式到底行不行,要是倒閉了豈不是虧死了?

在這個年代雖然也有國美電器與蘇寧電器證明搞連鎖家電銷售的模式確實可行。

但國美與蘇寧主要都是賣家電的呀,這家電與手機可是截然不同的東西。

家電連鎖可行但手機連鎖不一定可行,畢竟手機這東西太貴換代也太快了。

特別是那換代的手機,原本三四千的手機如果換代或者要停產了。

這時作為店鋪為了手機不砸在手裡,你只能平價銷售乃至虧本銷售,所以賣手機的風險比家電還大。

家電這東西換代的頻率並不大,每代的升級並不明顯。

畢竟家電全球都賣了這麼多年了,家電每年雖然都有進步但進步都不大,反而手機換代速度太快,隨時有砸在手裡的可能。

所以搞曙光電子直營店的風險很大又沒有控股權,最後曙光手機廠這邊還要佔51%的股份,這確實是有些讓人皺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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