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妙玲聽到蘭桂芬這樣講,真是哭笑不得。
按照蘭桂芬的想法,只要分到公司的股份,就會分到很多錢。
可她那裡知道,當譚浩天與王雪琴兩人,把他倆控制的股份,均分給自己與譚俊傑、譚妙玲時。
王雪琴可是要求三人,當著公司律師的面,挨個在股權分配的檔案上寫保證。
保證自己,在接收“浩天實業”這個原始股後,只用作公司的再發展,不得進行任何形勢的轉讓或拋售。
如有違反,單她兩其中一人反對,便可以隨時收回這個原始股。
然後是三人,挨個的簽字畫押。
那你說說,王雪琴與譚浩天這樣做,明著是把這些原始股,均分給了自己的孩子。
可實際上,公司的股東大權,仍牢牢掌控在兩人手裡。
同時,王雪琴特別強調,她們三人的工資可以照拿。
但公司每年創造出來的紅利,三人只能平分掉百分之二十。
剩下的百分之八十,要麼用於公司的發展,要麼用於技術的研發。
而且這個保證,有效期竟然是十五年。
那你說說,譚浩天與王雪琴之所以這樣做,還是對三人不放心。
所以,此刻的譚妙玲,望著蘭桂芬一雙虎視眈眈的眼睛。
哭悲悲的嚷:“蘭桂芬,看你講的好輕巧,你以為我接受到公司這個股份,好比是把公司給賣掉,當時就能見到白花花的銀子?”
“耶,你這話講得好玄乎,這股份要是不能變成錢,那你要這個股份幹嘛!”蘭桂芬嘚瑟的嚷。
“因為,這是一份責任,你可懂?”
“我懂個屁呀,這個股份要是不能變成錢,那當初你為啥要接收,那你不是傻子嗎?”蘭桂芬伸出下巴叫。
“因為在當時,連吊兒郎當的譚俊傑都沒有推辭,你說我咋推辭!”譚妙玲抬高聲音說。
“那要是按照你這樣講,還不如出來單幹呢,我給你投資一百萬,你自己當老闆,還不快活死啦!”
譚妙玲聽了,從鼻孔中噴出一股氣。
緩緩的說:“蘭桂芬,你可知道我們公司,隨便開發一個新專案,動用的資金都是幾千萬,單你給我搞出個一百萬,要說開個菸酒店還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