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自己,他覺姜沐晴更像書中女主。
她為了跟自己一個學校,一樣努力拼命的讀書。
她擔心自己低血糖,身上永遠有糖。
她看見自己跟人打架,可以手拿鐵鍬勇敢的站在自己面前。
想到這裡,他不禁有些反思起來。
姜沐晴為了自己做了那麼多,可是自己為對方做了什麼呢?
書中男主因為女主想看煙花,可以冒著被抓的風險,給她放煙花。
可以為了保護女主不被欺負,跟校園的人幹架。
再想想自己?
好像什麼都沒幹。
作為男朋友,好像自己有些不合格!
餘堇突然就有些內疚起來。
不行,自己要做一些什麼!
在餘堇開始覺悟的時候,姜沐晴把賣歌的事情給回來的老爸,老媽說了。
同時也告訴他們,那兩萬獎學金的錢不用給她了。
姜衍和張慧芳一開始聽後,有些不敢相信,還以為她遇到了騙子。
畢竟在他們看來,哪有那麼好的事情,隨便寫首歌,就有人專門找上門來買,要出十萬。
但是看著女兒手機微信裡多出來的五萬塊餘額,又無法反駁。
從來都是別人給騙子轉錢的,哪有騙子給別人轉錢的。
知道爸媽一時之間無法接受。
姜沐晴笑道:“沒事,人家明天還要來,帶著合同,到時候會把剩下錢轉過來,你們就知道真假了。”
次日上午,對方如約上門,帶著合同。
因為提前知道,所以姜衍和張慧芳都在家裡,還叫上了一個律師朋友坐鎮,就怕女兒被騙了。
對方也沒想到對方這麼多人。
不過稍微一想也就理解了。
畢竟對方還是一個才滿18歲的女生,爸媽把關,很正常。
在給朋友律師看完合同後,那人對著姜衍笑道:“姜先生,張女士,如果合同沒有問題,我們就簽了吧。”
姜衍和張慧芳看向律師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