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不能得到富爾茨、朗佐鮑爾、傑森塔圖姆等超級新星,但多諾萬米切爾經過了自己幾人的觀察,也算是最好的選擇。
等一等。
米國的選秀不是按照先後順序的嗎?
前面的球隊不是有絕對的優先選擇權嗎?
如果是前面的隊,比如說布魯克林籃網隊提前選擇了多諾萬米切爾,湖人隊豈不是落空了?
理論上是這樣的。
不過在實際中的操作空間卻非常大。
哪支球隊對哪個球員有想法,特別是第一輪的球員,通常都會由球隊提前和他打招呼,大家商量一下,互相是不是看上了對方。
要是互相看上了,那就很好,球員就會給球隊一個承諾,只要你用你的籤選中了我,我一定去你的球隊。
要是別的球隊截胡,我就會提出要求他們交易自己,從而來到你的球隊。
當然了,這裡面肯定你也是要付出一點代價的,才能讓別的球隊心甘情願讓人。
這樣的事兒,只要是球員的意願強烈,通常球隊也不可能去做惡人。
好球員那麼多,沒有必要鬧得這麼僵硬,不然白花幾百萬養一個出工不出力的人,豈不也是糟糕?
反過來說,如果在選秀之前球隊來找球員時,球員很爽快的說,我已經和別的球隊達成了協議,你去找別人吧。
那麼球隊通常也不會把選秀名額放在這個球員身上——反正最後都是交易,還不如一次到位,找個兩廂情願的。
1984年的喬老闆,就是這麼提前被公牛隊的承諾打動,宣佈自己一定去公牛的。
而公牛隊只有第三號籤而已。
否則其實喬老闆很有可能是狀元秀!
畢竟那一年的喬老闆,可是率隊勇奪NCAA冠軍的靈魂人物!
所以大家不要被表面的新聞迷惑,覺得當年選秀人選中,因為狀元不是喬老闆,所以喬老闆就不是最牛的。
實際上,人家一直都是最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