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血要流,也是我們流,而不是他們。
我不僅要給他們定下服役的年限,我還要在他們有餘力的時候,讓他們還鄉,讓他們娶妻生子,讓他們富足的過完下半輩子。
他們值得朝廷如此厚待,對嗎?
呂公?”
“那就定為十年吧!禁軍將士,入伍十年!十年以後,願意留在軍中的,繼續留在軍中,朕許他在軍中娶妻,也許他將家眷遷移到身旁。
還家的將士,應當補入三班,或者入各級衙門的兵營任職。
朝廷幫他們娶妻。
若是無人肯嫁,朕就帶人去幫他們搶。
這強盜,李元昊做得、耶律隆緒做得,朕也做得。
為我大宋忠勇,朕甘願當一次強盜!”
趙禎被呂夷簡和寇季二人的話給感染了,心中的仁心作祟,開口說出了這番話。
事實上寇季和趙禎最初商量的時候,定下的年限是十五年。
趙禎親自將他和寇季定下的年限給推翻了。
寇季略微思量了一下,也沒有反駁趙禎的話。
若是以前,他自然不會贊成趙禎這個提議。
因為將士們在入營的時候,大多是青少年,十年以後,正是他們最老練、最能打的時候,提早放他們還家,對大宋並沒有多大益處。
但是如今不一樣了。
火槍和火炮他造出來了。
有了火槍和火炮,將士們在入營以後,可以省去很長時間的武藝磨練。
因此將士們的戰鬥力,並不會因為退伍早,就出現大幅度的下滑。
更重要的是,趙禎將退伍的將士送到了各級衙門擔任守備兵馬,有點藏兵於民的意思。
真的到了需要他們出戰的時候,也能快速的集結起來。
所以,趙禎的提議,不好不好,寇季勉強能夠接受。
寇季能接受,不代表其他人能接受。
呂夷簡和王曾二人聽到了趙禎開口說要去做強盜,下巴差點沒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