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指導員陳述完證詞後,我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另一個隨身碟,“因為孩子們的家長不同意讓孩子出庭作證,故而我錄取了一段孩子口述當時事件的影片。”
除去錢慧娟的兒子陳俊和何向傑的兒子兮兮外,餘下還有四個孩子。我分別找到了他們家,費盡口舌終於說動孩子的父母,願意錄取一段這樣的影片。
孩子們的表述可能會沒有大人那麼清晰,但意思卻能表達出來了,證實了我們指導員所述證詞是真的。
“請問肖律師,這兩份人證與物證是否能夠證實你的當事人言行不符呢?”
肖東只淡看了我一眼就轉身面向法官,“懇請法官能夠將此案延展到三審,因為……”
“法官大人,旁審團,我認為此案今天就可以結了。人證、物證俱在,所謂民事糾紛不過是原告當事人的一場無理取鬧,不僅損害了我當事人的利益,還讓巴山書城這麼多天暫停營業,對醫療基金會也是一重大損失。”
最後法官駁回了肖東三審的提議,宣判巴山書城無需對此案負民事責任,相反錢慧娟因不實證詞而被勒令罰款五千。
庭審結束已過十二點,我看到肖東是第一個離開庭審大廳的。
無疑這場官司當著法院一干同事的面,以我贏他輸而落幕,之前他的自信滿滿成了一個笑話,讓他如何能不丟盔棄甲而走呢。
無心去管顧他,我急著與周瑜離開法院,因為有很多話想要問。
不過事與願違,走出庭審廳就被法院的院長叫住了,我沒法當著這許多人的面去拒絕院長的談話。只能看了眼周瑜,用眼神示意他在外面等我後跟著院長進到辦公室。
院長的用意很直接,他說剛才那個案子有全席聽審,覺得我表現非常好,問我有沒有意願再回來法院工作?我剋制了不讓諷涼的弧度露於嘴角,但婉言拒絕了這份邀約。院長當年因為我懷孕競選檢察官,曾提出過讓我不要孩子,後來我辭職離開也不曾有所表態,而今卻因為我回來法院重新走入律壇,且贏了肖東而向我丟擲了橄欖枝?
抱歉,原諒我對這橄欖枝沒有興趣。
院長見我態度堅決,只得惋惜地說我可是法院培養出來的棟樑啊,如今卻流落在外。
我淺笑了下,沒有去懟回他。
走出院長辦公室便不禁頓住,肖東就站在門外。我這門一拉開,他的視線就射了過來,不能說此刻那張臉上有多陰沉,只是幽然看我的眼神讓我很不舒服。
側開身想從他身邊越過,卻聽他突然開口:“賈如,你贏了。”
我頓住身形,“是的。”
“贏了我覺得高興嗎?”他又問。
“沒什麼高興不高興的,我堅信自己當事人也為所有言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