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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習慣總可以改過來 (2 / 2)

我退開身子朝茶几底下看,果然見底層有一本,書名是——《跟老婆一起懷孕》。

底下還有一行字:寫給準爸爸的孕期指導書。

我覺得這話題不能再繼續下去了,立即轉移視角詢問:“你問小虎情況,他怎麼給你說的?”周瑜先在沙發裡坐下,與我隔了一人的距離,然後才道:“能調看到的監控錄影角度有限,目前對咱媽比較不利,因為……”

我先打斷了他:“你能不能換個稱呼?習慣總可以改過來的。”

實在是每次聽他不避諱地稱呼老媽為“咱媽”覺得不自在,離婚了不是應該有離婚的樣子嘛,一次兩次得過且過,只會把這關係扯的越來越撲溯迷離。

周瑜默看了我一會,再開口時眸光垂落:“目前對你媽比較不利,因為監控探頭並不正對著美容店門口,而是安裝在往東方向,而你媽回小區是往西方向,剛好在攝像的盲區,所以無法論證你媽離開時是否手持東西。”

“那現在要怎麼辦?據說那老闆娘要提出訴訟?可還有別的其它證據能被採用?”

周瑜斟酌了下道:“辦法不是沒有,就是費工夫一點,可以察看你媽小區門口的監控,但是從美容店到小區有一段路,照樣可以說你媽在這期間把東西藏在了哪。而且你媽離開美容店後也不是立即就回家的,所以這個證據怕是會有些蒼白。”

我的眼神一沉,“證據蒼白不蒼白,到了法庭上是由法官說了算,就讓那程美華來告吧,我還不信辯不過她請的律師。”程美華是那美容店老闆娘的名字。

周瑜提醒:“你是當事人的家屬,不適合參與這場訴訟的。”

那就找肖東!這話我沒說出口,不過心裡是如此想的。肖東比我更在行打此類官司,相信案子到他手上能贏的機率在90%以上。

周瑜見我不作聲了,又低聲而道:“其實我一直將重點嫌疑物件放在程美華的合夥人身上,也交代小虎密切關注此人動向。”

“不是說監控錄影拍攝到的畫面裡,她在離開時都沒有手上拿東西嗎?”

周瑜抿起唇角:“一個當賊的最笨的辦法是把贓物捧在手裡,而最聰明的作法是掩人耳目。”我不理解:“她要怎麼做才能掩人耳目?”

“最簡單也最直接。”周瑜頓了頓,目露精光看著我,“她為什麼這麼急著要撤資離開美容店?據程美華供詞所言,此人之前是與她合租一家店鋪,在她店裡佔據一小片面積作為美甲所用,承擔程美華一半房租錢。按理兩人生意互補不該產生特別的矛盾才是,所以問題應該就出在這高額房租上,她要另找店鋪重新做無可厚非,可有部分押金以及兩個月的房租都壓在程美華手上。”

聽他說到這我大概有點明白了:“你的意思是她可能暗中扣押下那臺養生儀器,以防與程美華談撤租時被扣那兩個月的房租錢以及押金。但如果是她的話,她要怎麼把儀器拿出去呢?還是說其實儀器並沒有出店,一直都還在,只是被她藏起來?”

周瑜搖頭:“不,儀器肯定出去了,否則不可能找不到。至於出去的方式……”我看見他微微眯了下眼,眸光熠熠,“她在程美華回來的當天晚上就談了房租的事,然後第二天就將所有櫃子搬走了。”

我的眼睛一亮,“櫃子?”

周瑜笑了起來:“沒錯,能夠掩人耳目不被人發覺帶走儀器的唯一方式就是藉助工具。她在幫程美華看店期間把儀器藏在她的展示櫃裡,本是以備後患的念頭,並不見得一定會拿走,但在程美華回來的當天兩人因房租問題而產生爭執,所以第二天她立即來把東西全都搬走了,並索要走餘下一個月房租與押金的錢。”

“可這不過是我們的猜測,就算是真的也無憑無據啊。”

“所以我讓小虎那邊盯緊了此人,只能看她後面會不會有別的動作了。”

不禁無力,分析了這麼多,哪怕很大可能接近事實真相,但仍然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老媽的清白。但周瑜提出的觀點也未嘗沒用,上到法庭這些都是力據點,肖東自有辦法將對方駁斥得無話可說。

老媽的事情討論得差不多了,我有心想走,剛起身就見周瑜也從沙發裡站了出來,丟下一句:“你等一下。”他就快步走進了廚房,我心說他不會是要留我在這邊吃晚飯吧。

結果過了片刻他手上拎了一隻保溫壺出來,“熬了點雞湯給你帶過去喝。”

我驚異地看著那隻保溫壺,不禁疑惑出聲:“你何時熬的雞湯?”之前他回來時是有進廚房熱牛奶給我喝,可那會到現在至多也就半個多小時吧,能這麼短時間熬出一鍋雞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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