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連我自己都沒發現,我竟然慢慢的開始在意她了。
她將我從暗無天日的泥潭裡拉了出來,她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道光。
在平時的生活中,她其實挺蠢的。
總愛犯迷糊。
比如,經常不記得自己的某件化妝品在哪裡。
總是丟三落四。
有些時候,還有點路痴。
但是蠢這個字,我不敢當著她的面說。
因為她現在已經變得很兇了。
老實說,我不敢惹她。
別人稱之為“慫”。
的確是。
我知道,她是為了退出了娛樂圈,她為我改變了很多。
她回國後,爺爺就找了她。
在她知道我的病情之後,就再也沒有把我推開過。
她是一個混單純的姑娘。
喜歡做傻事。
當然,也喜歡吃醋。
我特別喜歡看她吃醋的樣子,雖然她吃醋的後果會讓我受些皮肉之苦,但我還是高興。
她時常拿著我當初那個日記本看。
想起的時候就問我:“我離開的這四年到底是怎麼過的?”
她離開的這四年,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麼過的。
只知道,她離開之後,我就像是回到了那個暗無天日的地方。
更加拼了命的工作,每天靠著她的照片或者她的動態消磨日子。
知道她每天都吃了什麼,去過哪些地方。
我會跟著嘗試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