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蒸汽列車,特里斯花了一個白天,抵達了萬都之都,號稱“希望之地”的貝克蘭德。
從貝克蘭德橋區域的蒸汽列車站點出來後,特里斯提著小小的包裹,在往來的人群中怔了好半響。
貝克蘭德和廷根的差別好大!
現在時間還只是六點半左右,但天色居然就已經完全暗了下來,連路邊的煤氣路燈都已經亮了起來。
還有這空氣中的霧霾,往來的大量人群……
找了家廉價咖啡館吃過晚餐後,特里斯循著經驗與感覺,順著街道亂走,很快找到一條偏僻的小巷。
他很快就在巷口的牆上找到了熟悉的事物——
掛在牆上的一塊“告示牌”。
其實,這就是一小塊木板,用纖細的麻繩穿了兩端,掛在插進牆面縫隙處的木棍上而已。
木板上,有人用炭筆連寫帶畫——比如“↑囗,3,☆。”,標記了一些簡單資訊。
雖然和廷根的風格有些差別,但特里斯還是辨認出了它的涵義。
“出租床位,一晚3便士。”
“出租上鋪,一晚2便士。”
……
在陌生的地點,熟悉的規則還能有用,這讓特里斯感到安心不少。
他走進巷子,找到標記了“☆”的樓梯,走了上去。
很快,他就在3樓的一個房門上,看到了同樣的“☆”。
敲響房門,和開門的中年女士簡單交涉幾句,特里斯交給她3個銅便士,得到一個今晚空閒的床位。
離開了熟悉的環境,這一晚,他過的並不舒服。
第二天,特里斯早早地出了門,沿著昨晚打聽的方向,走向臨近街區的白朗姆街,到“勞工階層住房改善協會”租房。
最後,他落腳在東區的紅磚巷,租了間小小的一居室。
其實,在廷根做過幾個命桉的他並不缺錢,他只是不喜歡大房間。
稍微熟悉了一下週邊環境,吃過午餐以後,他乘公共馬車前往喬伍德區。
莫瓦斯街18號,凱特拉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