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的疑惑並沒有持續多久。
兩人回程的速度很快。顧朗像是著急趕火車一般,幾乎一路小跑著趕回到的據點。路上還連著被林間的橫木和草叢絆倒好幾次,差點摔成腦殘。
不過剛一走進兩棟房屋之間的空地,顧朗就下意識的停下了腳步。
“咯吱…咯吱…”
咀嚼聲從越野車的車前傳來,空氣裡瀰漫著很大一股腥臊的味道,有些令人作嘔。
北屋前的空地上,一頭幼生期的野牛,眼神空洞的看著天空,眼角的淚水還沒幹掉。而在它已經被掏開的腹腔裡,小花正在埋頭大嚼。
感受到身後的動靜,小花低吼著轉過身來,威脅似的看了一眼顧朗,身體下意識的護住獵物,又接著埋頭大嚼。
大概是剛才那一幕對顧朗造成的衝擊太大了,令他一時之間難以接受殘酷的現實。以至於見到眼前這一幕,顧朗厭惡的皺起了眉頭,低哼了一聲。
隨後走過來的王平,正好見到顧朗那厭惡的一瞥。
“呵…這就受不了了?看樣子果然想要換劇本了啊...”王平饒有興致的看著這一幕,腦海裡卻想起自己當初剛加入三隊的時候。
也是在非洲,不過不是在TSNY,而是在剛果的熱帶雨林當中。
當時三隊的任務,是尋找雨林當中一種叫做邦戈的森林羚羊。劃定它們的生活範圍,制定巡邏路線,然後把任務移交給當地的護林隊。
這種羚羊很好辨認,一身黃褐的皮毛,帶有金色虎紋,頭頂會長著一對刀狀的犄角。
其他野生動物滅絕,有些是因為環境的變換,被大自然淘汰。還有些是因為人類的貪婪,索求無度。而這種珍稀森林羚羊瀕臨滅絕的理由很藝術,和音樂有關。因為它們的皮,是一種非洲鼓的必備材料。甚至兩者的名字也相同。羊叫邦戈,鼓也叫邦戈。
王平記得很清楚,當時他們剛趕走了一隊進去雨林偷獵的當地百姓,還沒來得及鬆口氣,被發現的邦戈族群就遭遇了胡狼群的伏擊。一對來不及逃跑的邦戈母子當場就被咬死。
當時王平可不僅是顧朗眼下的這種表情,甚至都已經拿出了槍,準備開殺了。
邦戈是保護動物,胡狼可不是!
如果不是雅各布及時攔住,估計自己那時就被三隊開除了吧?
王平心裡有些懷念,耳邊似乎還回蕩著雅各布訓斥自己的話:“人為去幹涉大自然的選擇,因為不是保護動物就爛殺,那我們和偷獵者又有什麼區別?你以為你的行為很高尚?我看你連對生命最基本的敬畏都沒有!”
果然,大道理神馬的,都要經歷了才會真正明白啊!
王平不打算去糾正顧朗的心態。他畢竟和自己還是不同的,用不會一直待在野外。再說了,厭惡又怎樣?他還敢真的衝小花呲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