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怪人莫名其妙的來,又莫名其妙的走。
臨走之前,還給了我三千塊錢。
這是封口費,還是慰問金,或者是補償款,你們倒是說明白啊!
望著有些凌亂的房間,沙發翻倒了,茶几被挪開了,地上還有一雙臭襪子,我又開始懷疑。
最近兩天的經歷,是真的嗎,難道真的不是我的幻想?
一天之內把一個人連續殺了三次,我可以對別人講嗎?
講了之後,我是會被當成神經病,還是會被當成犯罪嫌疑人?
“叮鈴鈴……”我放在臥室內的電話突然響了。
我連忙跑進臥室,拿起手機一看,是修理廠的陳波打來的。
“你的車修好了,過來取一下吧!”
“這麼快?”我有些詫異。
車是昨天上午送過去的,因為涉及到鈑金和噴漆,我估計怎麼也得兩天才能修好。
“這還快啊,都四天了。前天就修好了,一直等不到你來,這才給你打電話。”
“前天?”這怎麼可能,我的車是昨天送過去的。
然而我正想詢問是不是開玩笑,手機卻突然自動關機了。
連忙按動開機鍵,卻發現手機的電量已經耗空,連百分之一都不到了,根本無法開機。
怎麼耗電這麼嚴重,明明記得昨天還有百分之七十的電量呢。
這才一天時間不到,期間沒打過電話,沒玩過遊戲,按道理說不應該啊!
我連忙找來充電器插上,並再次按了開機鍵。
熟悉的開機畫面出現了,可是當我的目光偶然停留在手機顯示的時間日期上的時候,卻突然呆住了。
怎麼是五月十日上午十一點?
不對啊,我是五月五日深夜十二點左右撞的車,五月六日上午九點左右在超市廁所再次碰到那個要自殺的徐志新,然後又在晚上五點左右被徐志新挾持,一起摸了電門。
按道理來說,今天應該五月七日才對。
這個手機,應該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