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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千金散盡還復來 (1 / 3)

然後還得買一個MP3,因為無論是聽歌還是聽英語,都得用到,而且比家裡的那臺錄音機方便很多。

接著是準備給弟弟妹妹買一兩件衣服,最後留點錢給父母。

這麼算下來,估計沒省多少錢可以買手機。不過不夠的話也不著急,手機可以晚點再買沒關係。

連載小說這件事他沒想宣傳得大家都知道,不過突然多了這些錢,肯定得跟家人說下。

因此週五晚上回到家之後,就跟家人說了這件事。他們當然很驚訝。

“那不錯啊,賺了多少錢?”

李景坤在寫小說的事他們當然知道,只是沒想到這麼快就能賺到錢了?

“因為是長篇小說,所以會賺得比較多,現在先預支了三千。”李景坤說。

“三千?”

結果家人只聽到這個數字,其他的都被忽略掉了。

李景坤的老媽說:“真的假的?寫小說就能賺到三千塊錢?”

李景坤的父母分別在鎮上的工廠打工,一個月也才一千多塊的工資。

“是的,不過我先花了一些錢。”

李景坤說他報了學校的吉他社,便買了一把吉他。還有MP3。

然後還打算給弟弟妹妹買一兩件衣服穿。

弟弟李景明說:“哥,你可以啊,才高一就能賺錢了。而且還比爸媽賺得多。”

李景坤說:“你也可以啊,聽說要給你買衣服,馬上就開始拍馬屁了。”

李景坤說明天週六,剛好可以去買衣服。

李景坤的老媽和二妹還想推辭一下,說是有衣服穿,不用買什麼新衣服。

“又不是到過年了。”

李景坤說:“沒事,沒過年也可以買新衣服,就當作慶祝了。況且我自己也買了很多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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