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律師回到公司,蔚瀾立刻把他們都召集到自己的辦公室,上來就問了一句話:“如果在不保蔚董脫罪的情況下,我們怎麼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損失?如果法院判蔚董有罪,俊成地產面臨的最大危機是什麼?”
律師互相交換了一下意見,由為首的律師給出了一個統一結論:“蔚總,如果我們放棄為蔚董脫罪,那我們最大的危機有兩個,一個是法院究竟要拖多久才會最終宣判;再一個,是法院到底會判俊成地產承擔多大責任。”
蔚瀾點點頭:“具體說說。”
律師娓娓說道:“正常情況下,我們今年年底到明年上半年要償還所有的銀行貸款,法院如果拖得久,明年上半年樓盤還沒有解封的話,我們就必須得把欠銀行的錢還上,不然的話,銀行有權對樓盤進行強制拍賣,如果強制拍賣的話,咱們俊成地產也就剩不下什麼了,畢竟所有的家底子幾乎都亞在這三個樓盤上了,除非我們有辦法還上銀行的錢,這樣的話,銀行就沒有權利對我們的樓盤進行拍賣。”
蔚瀾說:“這個我明白,也就是說,只要我們還得起銀行貸款,就能保住這三個樓盤,對吧?”
律師說:“理論上是這樣,但是還要看如果法院判蔚董有罪,俊成地產要承擔什麼責任,按以往判例來看,法院針對涉及賄賂的企業,是無權進行全權查封拍賣的,尤其是這種動輒幾十億規模的大型專案,他們只能大概評估一個非法所得的金額範圍,然後給出一個具體的判罰標準,對公司來說,只要我們履行了法院對俊成地產的判決,公司就可以拿回被暫時查封的資產。”
蔚瀾脫口道:“我們具備開發那三個樓盤所需要的一切資質,而且都是完全公開透明的,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怎麼認定我們的非法所得?”
律師翻了一下之前整理的資料,思忖片刻,說:“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也很難具體認定俊成地產的不正當得利究竟有多少,根據經驗來看,法院一般會針對行賄罪涉及的金額,制定一個大概的比例係數作為對企業的罰款,這個係數多在35倍之間。”
蔚瀾說:“法院目前傳出來的涉案金額是兩千萬,35倍,也就是六千萬到一個億,對嗎?”
律師點點頭:“應該不會超過一億。”
蔚瀾又問:“如果我們有錢償還銀行貸款,又有錢支付法院判罰的非法所得罰款,是不是就意味著,俊成地產可以從這件案子裡抽身了?”
律師說:“沒錯,作為企業,我們及時償還貸款,又付出了我們應該付出的代價,法院自然沒有任何理由繼續封禁我們的資產,到時候俊成地產的所有不動產都會被解凍,不過蔚董那邊就很不樂觀了,可能將來再也無法透過正常途徑回到華夏。”
蔚瀾點點頭,淡然道:“這些都不要緊。”
對蔚瀾來說,她現在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如果法院起訴爸爸並且判罪,那就讓爸爸以後徹底待在國外不回來了,他只是武青海案連帶著的一個旁支,應該上升不到國家通緝的層面,而且華夏和美國沒有引渡條約,他的安全至少是可以保障的,相信經過這一切之後,爸爸自己應該早已失望,也不會願意再回來,這樣的話,自己就能夠放開手腳跟他們鬥到底了。
蔚瀾很快理清楚自己眼下要做的其他事情,最重要的就是想辦法多籌些錢在手裡,從現在到明年,只要自己還得起銀行貸款,就能把這三塊樓盤抓在手裡,熬上一兩年,等法院判過之後,這三塊樓盤的價值應該也是天價了,到那個時候,一切的一切都會迎刃而解,現在,唯一要做的,就是跟藍科集團以及宋志強之流比耐力。(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