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樂收到李牧回覆的時候,幾乎被李牧的要求嚇傻了眼。
李牧的書面要求是:可口可樂可以成為飲料行業第一個使用熊貓熊形象的企業,但必須保證旗下每一條飲料生產線,在未來一年之內生產的產品至少有一半以上印有熊貓熊的Lo。
如果可口可樂願意接受這個條件,牧野科技將保證可口可樂在同行業裡,至少三個月的獨家期限,同時可以考慮用熊貓熊融合可口可樂的素材做一套企業聯名定製的專屬形象,例如:熊貓熊身穿可口可樂服飾、手持可口可樂產品等。
可口可樂對這種合作非常感興趣,尤其是三個月獨家期,以及企業聯名定製的專屬形象,這對可口可樂來說,絕對是提升曝光度、提升話題度、提升銷量的好機會。
但他們唯一有些發虛的,是李牧的胃口實在太大了。
可口可樂全線產品每秒鐘在全球銷售超過一萬瓶(罐),一天八萬六千秒,一天的銷量就在十億瓶(罐)以上,一年的銷量在四千億瓶(罐)左右。
李牧要求至少一半都印上熊貓熊的lo,這也就意味著,熊貓熊要在可口可樂的產品上,展示超過兩千億次!
可口可樂雖然很想得到版權,但沒想這麼大張旗鼓的全球鋪貨,畢竟還有許多網路不發達地區,那裡的使用者未必知道熊貓熊是什麼,知道也未必喜歡。
於是可口可樂立刻回函,提出將50%降低到20%的請求。
李紫薇把可口可樂的回覆告訴李牧,李牧當場來了脾氣。
“我是看在以前有過合作的基礎上,才給他們開這個後門的,他們還跟我討價還價?”
李紫薇無奈的說:“可能50%對他們來說,確實太多了,您別忘了,可口可樂在全球各地區都有大量的當地明星代言,如果我們的熊貓熊就佔了他們50%產品的外包裝,那他們本身的宣傳都會受到影響。”
李牧擺了擺手:“很多公司就屬於你給他個好臉他就上天的貨。”
說著,李牧又道:“紫薇,給他們回函,我說什麼,你回什麼,不要進行任何潤色。”
“好的。”李紫薇立刻拿出紙筆,道:“李總您說。”
李牧說:“首先,之所以這麼快就給可口可樂回覆,是因為我們曾經有過合作,否則可口可樂要和其他公司一樣,提交申請排隊等待審批,所以還請貴公司珍惜這份情誼;”
“其次,我的offer不會做任何形式的更改,如果你們不接受,我會把同樣的offer發給百事,因為他們也向我們提交了使用申請;”
“最後,你們這幫笨蛋竟然還跟我討價還價,我的熊貓熊曝光度已經非常高了,日均曝光次數超過百億,不缺你們那一年一兩千億次的曝光,你們的曝光對我來說只是曝光,我的曝光對你們來說意味著銷量的增長,如果這點都想不明白,那就不要再往下談了。”
“另外,現在我的要求從50%提高到60%,煩請貴公司務必在三個小時之內考慮清楚並回復,如逾期未回,視為放棄合作。”
李紫薇點點頭,說:“李總,我都記下來了,要不要給您重複一遍?”
李牧說:“不用,你直接回復他們吧,記得直接用中文。”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