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覺得,以往的個人站長,等同於一個個獨立的農耕家庭,大家在各自的耕地上開墾、種植,然後將自己收穫的小麥隨意賣給各路商販,有人把小麥賣給了燒餅鋪,有人賣給了煎餅攤,也有人賣給了麵包店、饅頭鋪。
李牧認為這種商業結構實在太簡單,簡單到有些圖懶省事,效率自然也就差了不少。
李牧想做的,是由自己成立一個小麥深加工的“麵粉廠”,自己把這些農耕家庭地裡的出產全包了,然後用來生產各種各樣不同的麵粉,再集**給各路需要麵粉的商戶,確保小麥經過深加工可以賣到一個更好的價格。
眼下,李牧的手裡有一個包羅永珍的淘寶,李牧的麵粉廠看起來還在努力自給自足,但是,一旦李牧把大多數種糧食的農民都掌握在他自己的手裡,那他本人就能夠對糧食市場進行壟斷。
糧食,就是網際網路行業的流量。
李牧想將巨量的個人站長匯聚在一起,形成的這強大流量不僅可以用來推廣淘寶網以及淘寶商品,更有想象空間的是:一旦流量積攢到一定能程度,這些流量就可以透過自己來進行重新打包整合出售,如果有其他網站想搞推廣,可以直接從淘寶聯盟買流量。
想實現這些,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聯盟中,個人站長的高度可控,這場站長大會,為的就是廣收小弟、拉幫結派。
眼看著李牧的規劃可行性頗高,也不知道是哪個犯了紅眼病的人,在各大網站上發表了一篇文章。
這篇文章的標題是:“李牧針對虛擬財產的雙重標準。”
文章中,作者把個人yy賬號以及個人網站放在一起做了個比較。
筆者先拿出李牧之前拒絕向兩百多名賣家妥協的事例,丟擲了第一個論點:李牧認為,使用者對自己註冊的yy賬號是沒有控制權的,真正的控制權應該在yy服務提供商,也就是牧野科技的手裡,那麼這個論點是否合理?
假設這個論點合情合理,那麼與個人站長放在一起對比之後,就能立刻發現其中巨大的邏輯漏洞。
這個巨大的邏輯漏洞源是:如果英特網的域名供應商也採用牧野科技的理論依據,那也就意味著,任何網站的控制權都不在域名以及網站所有者手裡,而是應該在域名供應商的手裡。
可是,這可能嗎?如果真按照這個理論依據,別說個人站長的網站都不是他們自己的,就連李牧的yy網也不是牧野科技的,應當是域名供應商的,如果有一天域名供應商要封掉李牧的yy網,難道李牧也會心甘情願的看著yy網被封掉嗎?
該作者還言辭犀利的做了一個假設:假如牧野科技真的有權隨意封禁使用者的yy號,那是否意味著,域名供應商也有全力隨意封禁所有的網站?是否意味著,域名供應商隨時可以把牧野科技的yy網收歸己有?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文章中稱:李牧自身其實非常瞭解這其中的邏輯,他知道每一個站長,對自己的網站都有著絕對的主權,他也知道每一個網站以及網站的內容、流量,都是個人站長自己的虛擬財產,而不是歸域名供應商所有,所以他才會建立了淘寶聯盟,以幫助個人站長利用他們的虛擬財產賺取更多的利益。
所以,作者在文章末尾質問李牧:“既然李牧尊重個人站長的虛擬財產,那李牧的牧野科技為什麼不能尊重yy使用者的虛擬財產?域名供應商無權干涉個人站長的運營,牧野科技也自然無權干涉yy使用者的行為,更無權對yy使用者進行封禁。
兩件事適用同樣的法理,但李牧偏偏要搞180度的區別對待,對個人站長的虛擬財產高度尊重,卻對yy使用者的虛擬財產大肆踐踏,這於情於理於法律,都說不過去。”
最後,作者還在文章中向李牧隔空喊話,道:“希望牧野科技能夠在這件事上給出一個妥善的解決方案,尊重所有人在網際網路上的虛擬財產,對所有的網際網路使用者一視同仁,否則如果一個領頭羊一般的企業本身就在搞區別對待,那麼國內網際網路發展的氛圍就會受到巨大的負面影響。”
這篇文章一經發出,便登上了除了yy網之外的各大入口網站頭條,在行業內產生了不小的影響力。
馬老闆看到這篇搶佔了不少網際網路門戶網頭條的文章之後,興奮的合不攏嘴,在他看來,自己確實是時來運轉了,意外得到一條活路也就算了,現在竟然還有這樣的能人主動跳出來,用非常巧妙的方式,借用李牧召開個人站長大會的機會,對李牧提出了巨大的、幾乎無法反駁的質疑,看來李牧以及牧野科技的霸王邏輯,很快就要被這篇文章徹底擊破。
但是,激動不已的馬老闆做夢也沒想到,這篇言辭與論點都非常犀利,甚至是一針見血的文章,就是李牧自己寫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