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谷歌創始團隊來說,割肉的感覺還不是非常的痛,但對剛進入谷歌不久的股東來說,這就很肉疼了。
打個比方,谷歌現在估值大約在100億美元左右,假設有一個股東在幾個月前以80億美元的估值,入股谷歌10%的股份,這10%的股份一共耗費8億美元,現在,他還沒有賺到錢,就必須要把10%股份中的15%拿出來,以60億美元的估值賣給李牧,這也就是說,他必須要拿出1.5個百分點,來換取9000萬美元現金,可這1.5個百分點,是他剛花了1.2億美元買回來的。
對這樣的股東來說,直接虧損三千萬美元還不算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谷歌很快就要上市,這個時候,所有的股份都是異常珍貴的原始股,有可能上市半年之後谷歌市值就會突破400億美元,到那個時候,1.5個百分點就是6億美元市值。
一邊是把1.5個點拿在手裡,等上市之後有機會達到6億美元的市值;一邊是把1.5個點被迫以浮虧3000萬的價格轉手給李牧,一般人還真的很難被說服去選擇後者。
李牧也知道拉里·佩奇想要說服谷歌所有的股東不容易,於是他對拉里·佩奇說:“拉里,告訴你們的所有股東,不要把我想象成在崎嶇山路里攔路搶劫、威脅你們說如果不拿出一筆買路財,你們就不得透過的劫匪,而是要把我想象成擁有一條私人高速公路的老闆,你們原本只能在崎嶇山路里艱難前行,但現在我給了你們第二個選擇,這個選擇就是支付給我一定的費用,我可以讓你們從我的高速公路上快速前行,這個選擇權在你們,所以,你們唯一要做的決定,就是選擇繼續在山路中蹣跚前行,還是直接開上我這條高速公路。”
拉里·佩奇深以為然的點了點頭,李牧這個比喻確實很恰當,谷歌確實從來都沒有被逼著必須跟李牧合作,李牧只是給了谷歌一個價格昂貴,而谷歌在內心深處又確實不願錯過的選擇。
既然這樣,那就只能回去跟谷歌的董事會再好好溝通一下了。
不過,時間視窗只有24個小時,拉里·佩奇有些擔憂,不知道這麼短的時間內,能否讓董事會接受李牧的這個要價。
於是,拉里·佩奇匆忙站起身來,對李牧說道:“李總,時間緊迫,我得先告辭了。”
李牧點點頭:“我等你訊息。”
拉里·佩奇道:“OK,我會在24小時之後給您最終的答覆。”
……
拉里·佩奇告辭之後,李牧立刻開始做兩手準備。
如果谷歌接受要價,皆大歡喜,自己也不用抽調精力去跟他正面開戰;
如果谷歌不接受要價,以自己的脾氣,絕不會退而求其次再接受10%,那就大不了跟谷歌剛一波,為了保持自己說一不二的原則、為了搜尋引擎市場未來的巨大紅利,自己都必須要跟谷歌剛這一波,哪怕一時半會剛不死他,也要剛他個半殘!
於是,李牧針對第二種情況,梳理了三個方案。
第一種,直接找Robin,明確要求他向牧野科技開放百度所有搜尋引擎的專利、技術。作為回報,自己會跟他劃分地盤,自己可以把華夏市場,甚至中文搜尋市場都留給百度,自己拿剩下的,畢竟自己也是百度的股東,不可能把百度逼上絕路。同時,自己也要給robin一定的紅利,他開放所有的專利技術之後,自己會成立一個牧野搜尋的子公司來做搜尋業務,全部資金由牧野科技支出,但給百度20%的股份份額作為補償,然後讓百度來分擔部分運營開發的工作,緩解牧野科技的技術壓力。
這樣一來,百度就成了牧野科技的僱傭兵,跟著自己向谷歌發動進攻,然後分享戰爭紅利;
第二種,跟雅虎或者微軟合作,既然這兩家公司都有興趣做搜尋,那麼谷歌就是大家共同的敵人,到時候牧野科技可以跟這兩家公司其中之一合作搜尋引擎業務,牧野科技提供流量支援,對方提供技術和硬體支援;
這種模式,等於李牧尋找一個分量足夠的戰略盟友,雙方共同出兵、協同作戰來進攻谷歌,好處是可以較大程度上減輕牧野科技多線作戰的壓力,缺點是要出讓的利益空間較大,至少要達到40%,甚至49%;
第三種,是自己乾脆搞一個搜尋引擎聯盟,自己可以把百度、微軟、雅虎甚至其他有興趣的網際網路公司都拉進來,大家一起成立一個全新的公司、一起開發一個搜尋引擎出來、一起去推廣這個搜尋引擎,這個搜尋引擎首要任務是幹掉谷歌,等谷歌被幹掉之後,大家再坐享利益;
聯盟的模式,可以最大程度減少牧野科技在搜尋引擎上的兵力投入,多家聯合也能加快搜尋引擎的發展速度,提升搜尋引擎的核心競爭力,不過缺點也很明顯,參與的人越多,分出去的蛋糕就越多,最後落在自己手裡的,恐怕就沒多少了,不過饒是如此,也必然比拿谷歌10%的股份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