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劉顯的時間並不多,從楊傑等人手上弄到的那五十萬斤的糧食,每一天都在減少,支援不了多少時間。
所以,劉顯必須要開始跑商,到別的有糧食的地方去弄回來糧食。
現在楊氏縣的事,就交給文申及王豹,還有李元、高張等人來處理。另外,劉顯把梁濟叫來,也是讓梁濟來跟自己說下現在柳林村的詳細情況。
當然,以後有什麼事,劉顯不在的時候,都可以由梁濟來主持。所以,讓他來跟文申、王豹他們熟悉一下,讓他們有事都可以一起商量。
關於楊氏縣方面,劉顯交待他們,在處理好之前所說的事後,他們的施粥點將會停止施粥,而是會直接給那些百姓分發救濟糧,讓他們各家各戶自己自行煮食。
不過,也要給各家各戶的百姓講清楚的,糧食就只有那麼多,他們自己絕對不可以隨便浪費或是暴飲暴食。分發給他們的糧食,是有定量的,以人口來計算,每一個人就只有那麼多,務必要求分發給他們的糧食,必須要食用到某一個時日。如果這一段時日之內,百姓們的糧食不夠了,那麼就是他們自己的事了,柳林村劉府方面,不會再特別的接濟他們。
這裡,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不是說誰多誰少,別人的可以堅持得到那個時候,而你不可以,那麼這怪得了誰?捱餓也只是自己的問題。
為了避免百姓們自己控制不好糧食用量,所以,分發給百姓的糧食,是以十天或是半月為一個週期,這一次發分了救濟糧後,那麼就得要等到十天或半月之後,才會繼續有救濟糧分發。
自然,這樣直接分發救濟糧的舉措也只是暫時性質的。
劉顯雖然是計劃要接濟楊氏縣這兩三萬的百姓到他們來年有糧食收穫的時候結束。可事實上,這只是一個最壞的計劃,極有可能,並不需要劉顯救濟楊氏縣的百姓那麼長的時間。
這一切,還得要看楊氏縣的實際情況了。
舉個例子。
現在已經組織楊氏縣的那些加入了柳林村劉府商隊的那些百姓開展了一些手工製作的行動。現在每天,都會有百姓收集可以製作出某樣商品的物資,並且會利用這些物資,做成一些可以直接拿出售買換錢的物品。
這個先不論價值幾何,但是他們做出來就是一個產出,就會有價值。
當然,當真的產出價值,這一切都還得要劉顯攜帶著這些商品貨物,到別的地方去換成現錢。再用這些錢去收購糧食回楊氏縣。
到時候,每一個加入了柳林村劉府商隊的百姓,他們所交付給劉府商隊的貨物商品,都會有登記的。待售買出去後,換回了錢或是糧食,那麼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給他們一定的錢糧,這個,就等於是支付他們的薪金了。
這樣,他們有了屬於自己的錢或糧食,那麼劉顯就不用再繼續接濟他們了。
但是不管如何,楊氏縣一共有這麼多人口,那麼肯定得要從外面弄回多少糧食方可以讓楊氏縣渡過這一次糧食危機。這個是定數。不管劉顯是有償或是無償,都先得要弄回糧食。
楊氏縣的百姓,生產自救,其實已經開展了。
另外一個,把救濟糧分發給各家各戶的百姓,也可以開發他們的積極性。因為糧食就只有那麼多,他們想要吃多些吃好些,那麼就必須要透過自己的雙手去想辦法。
像他們可以自己去採摘野菜,可以自己去想辦法打魚打獵,還得要他們自己去收集柴火。這些,都得要讓他們知道,有時候,光靠救濟是不行的,要走出困境危機,還得需要他們個人的努力。
這些都需要一步一步來進行,但並不用劉顯一直盯著,就只需要吩咐下面的人去辦就好了。
說完了這些後,劉顯就向梁濟詢問現在柳林村劉府所收集到的貨物商品都有些什麼,以及數量是多少。
“稟少主。”梁濟對劉顯施禮道:“因為資源就是那些,所以,我們所收集的物資貨物的種類並不多。按照少主所說的,以現在我們的百姓,每一個人都可以透過自己的雙手來做出來的東西,基本上都是衣服類以及一些蘆葦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