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寫陳家家規十遍,什麼時候抄完,什麼時候才能出來。”
悲劇的一件事,陳家家規總共一萬三千五百三十五個字。
十遍,就是十三萬五千三百五十個字,一本自傳啦。
“抄毛線,打死我都不會抄。”
老爸出去一會兒,再進來,拿出了陳家藤條。
手臂粗的藤條,打一下,痛一個晚上。
陳凡以前捱揍了,沒三天下不了床。
“打不死我就抄,我可是熱愛陳家之人,怎麼會特立獨行呢。”
“抄,我抄,我抄還不行嗎?”
打不過,老老實實抄寫。
以後我有兒子,我要讓他抄一百遍。
一天過去。
兩天過去。
第五天,陳凡終於抄到了第九遍,這一天,父親大人來了。
他說了一句讓陳凡崩潰的話。
“抄完了,很好,本來我是意思意思一下,隨便抄個幾百字就可以了,既然你熱愛家規,再抄十遍。”
“不許反駁,不許看我。”
“要是不行,哼。”
又是五天。
陳凡倒下了。
他趴在桌子上,面色如灰。
搞不贏。
他想死了。
“來,這是你妹妹給你抄的,你可以選擇不抄。”
老爸扔了十份下來。
留下一句話,陳凡當然不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