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春來與父母一年見不了兩次面,大太太在任時,就准許他們兩口子,每年春節,從遙遠的南都趕著孫府的馬車到登州來與女兒一起過節,如今一直是這樣。
臘月二十六,老兩口終於到了,與春來見面,一家三口自然是喜歡的不行。
他們沉浸在見面的喜悅中.
大奶奶什麼事也不要春來幹,準她一天假,幫她爹孃收拾一間屋子住下,跟她爹孃說說話。
春來閒著,孫連誠卻忙壞了。
這幾日,除了安排這樣那樣的事,他還得盤算自己跟春來這事。
春來曾經跟他說,有什麼事情,託人跟她爹孃說。
雖然當時春來很生氣,但是女孩子生氣,不一定是真的生氣,這個孫連誠懂。
再說春來說出這樣的話,已經是丫鬟能說的最大極限的話了。
她已經明確告訴孫連誠了。
那麼什麼事非得要託人跟她爹孃說?難道直接說不行麼?
只有婚姻!只要婚事是自己做不了主的!
在春來走了之後,孫連誠高興的拳頭砸在手心上,一個人在那裡傻樂!
傻樂過後,他就覺得,這個事拖不得,自己都有二十幾天沒碰女人了,那天晚上天黑,好不容易抱到春來,可是心裡一緊張,兩個的身體又趕忙分開。
這要是春來不同意的話,他還抱著,春來一哭,事情就大了。
孫連誠雖然喝了酒,可心裡還是有譜的,他跟了大爺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在大爺那裡,學會做事要穩妥,不可魯莽!
那麼接下來,孫連誠就得託人去說,跟春來的爹孃說。
託誰呢?
孫連誠就想,不管託誰,這個事,得先跟大爺說。大爺說成,那不管託誰,百分之百地成,春來爹孃敢剝大爺的面子?他們能有這個膽?
話又說回來,孫連誠小夥子還是挺不錯的,有個做了多年管家的爹,家裡日子好過,有一個大院,十二間房子。
要不是娶了花姐,春來爹孃趕著趟要把春來送給孫連誠,孫連誠他爹都未必同意。
誰不想娶一個主子跟前的紅人?
即便不是花姐,也輪不到春來,春來在大太太那裡就不得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