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還是有一點用處。”那瑟心想,右手打出一串手勢,輕輕一拋,手心出現的紫色能量團竟然化為一把半透明的長刀,造型很霸氣,不是太輕也不是太沉,而且很鋒利。
“不錯。”那瑟說,“近戰的話……就是我水平的問題了。”左手一旋,甩出一串一模一樣的手勢,右手的長刀消失,左手多了一柄短柄戰斧。
“隨機的啊?”那瑟有點失落,戰斧換到右手,手起斧落,旁邊喪屍的頭如同西瓜一般變成了兩半,灰白的腦漿濺了一地。
“喪屍怎麼都開始往這邊彙集了?”那瑟心想,鑽入車裡,打著車子,準備離開。
“普羅米修斯,走!”那瑟喊道。
“還用你說!”普羅米修斯說,一腳油門趕上前面那瑟開的路虎。
那瑟忽然想到什麼,左手伸出車窗,甩出一個手勢,一隻同樣的紫色的半透明的獵鷹出現,翅膀一振,飛向天空,前面的路況那瑟瞬間一清二楚。
召喚風暴那瑟是不敢用,萬一用完自己也躲不掉那就日了狗了。
而此刻蠻荒之地的海德拉則是一臉焦灼,那些法術他都是花了近千年才研究透的,那瑟看一遍就會,這就讓海德拉渾身冒冷汗,這就學會了?過去所謂魔法書魔法書,就是這麼一個法術就要一本書來給他做註釋做分析,而那瑟這麼看了一遍就會了,這不科學!(作者:瘋了,法術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超自然的,不存在的好嗎?)
海德拉覺得,自己經過了幾千年的研究,對法術的了結已經是如日中天,但那瑟這是什麼情況!看一遍就會了?!這樣不是奇才就是有厚實的基礎,但那瑟從沒有學過法術,這個他是知道的,那麼那瑟從哪來的這麼高的悟性?
正如人剛出生,視力的不同,如果那瑟只是輕微的散光,那海德拉他就算是一千度近視!他學會一個法術需要一兩個小時,那麼那瑟就只要一眼!看一遍就夠了!
天賦這種東西,本來就是爹孃給的,別太計較,除了那瑟這種根本就是bug一般的就不要去比了,因為你根本比不起!
“前面有喪屍!”普羅米修斯對那瑟說。(作者:“你們有必要配個無線對講機。”)
“怎麼辦?是碾過去還是怎麼辦?”那瑟問。
“看你的啦。”普羅米修斯說,“我預見到了,輪到你裝逼了。”
“我?”
“對啊,停車,我看好你。”
那瑟最後還是選擇相信普羅米修斯,畢竟他的預言從未錯過。
站上車頂,那瑟就取出複合弓,白皙修長的手居然還在微微的顫抖。
他顫抖,不是因為他恐懼,而是因為他興奮!
“沒有什麼不是一支利箭就能解決的,如果有,那就兩支!”
七支箭矢搭在弓上,瞬間就畫出了七道優美的弧線,如果時間定格,再配上直角座標系,就是一幅標準的指數函式圖!(那瑟:“作者你學瘋了吧?”作者:“我是個學生啊,當然要敬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