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不必了。”黎沁雯說道:“你該解釋的人不是我。”
“沁雯!”凌子越有些慌,語速加快,說道:“我知道,我現在說什麼,在你的眼裡都是欺騙。那你難道不想知道,我為什麼會這麼做嗎?我承認,我是衝著孩子來的。可我希望,是用一個溫柔的和平的方式去解決,而不是用激烈的手段去搶奪。”
“搶奪?你想的美!你拿什麼搶?”黎沁雯冷笑:“江晟一出生就被你們丟在路邊,差點活活凍死餓死!怎麼?現在看我們養的好好的,就想來搶功勞?想得美!”
“不不不,事情另有隱情,我根本不知道孩子的存在。”凌子越說道:“我知道你們的心情,我都能理解。但是,這畢竟是江晟的事情,你們總不能替江晟做決定吧?這樣,我把所有事情的來龍去脈都給你們說清楚,讓江晟自己做決定,如果他還是堅持留在你們身邊,那我無話可說,我主動放棄,行嗎?”
黎沁雯一陣猶豫。
的確。
江晟不小了。
他十一歲了。
他有權利決定自己未來是跟著誰生活。
雖然江晟口口聲聲的說,不會離開自己和大家。
可等他長大了,還會堅持這個想法嗎?
如果不想造成誤會,或者怨恨。
最好還是讓江晟自己做最後的決定吧。
這樣不管將來如何,都不會怨到別人的身上。
黎沁雯轉身就把凌子越的這番話,跟家裡人說了一下。
外公說道:“凌子越說的話,也不是沒有道理。江晟如果真的是他的孩子,他身為孩子的生父,確實是可以打官司,競爭孩子的撫養權的。就算咱們有理有據,也是一場持久戰。這樣會對孩子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壓力。會影響到孩子的心理成長和健康。”
“我也覺得,這個事情,還是不要瞞著孩子比較好。他已經十一歲了,有自己的判斷能力。讓他自己來決定好了。”外婆也說道:“反正不管怎麼樣,我們都認他,只要他願意,他永遠都是我們家的孩子。”
丘奶奶也點頭說道:“對,我也贊成。在國外,孩子的第一監護人,確實是責任重大。但是法官也會考慮孩子的真實意願。”
“行,既然大家都同意,那我就讓他進來,跟我們說道說道。”黎沁雯下定了決心:“要不,挑個合適的日子,把全家都聚集過來,一起聽聽他怎麼說。”
“我看行。”
“我同意。”
“我沒意見。”
於是,這個事情,就怎麼定了下來。
週五下午的時候,江沫去接了江晟放學回家,正好就遇上了在路上眼巴巴看著他們的凌子越。
江沫走過去,對他說道:“我媽跟你說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