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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請北川老師斧正新《少年法》草案 (3 / 4)

這樣的小情調兩人每天都玩,樂此不疲,互相間的感情也因此漸漸夯實,再也沒了當初因巨大身份差異而產生的距離感。

聽到對方竟然要自己幫忙斧正法律,北川秀嚇了一跳,連忙抄起那疊厚厚的草案看了起來。

沒想到橋本龍太郎他們在電視上的發言還真不是單純說說的,居然真就找他這個“國民教師”看起草案來。

這麼一看,首相內閣好像也不是嫌棄自己多事,整了那麼多麻煩問題給他們,而是真就想和他交好?

難道自己有先天震懾日本首相之聖體?

前有村山富市,現有橋本龍太郎,都突出一個希望和北川老師親近合作!

北川秀花了十五分鐘讀完這份草案,他當然不會真傻到去給司法立法機構提什麼建議——那樣做,大機率會被對方認為你是在蹬鼻子上臉,不懂人情世故。

他就是看看新舊法案間究竟有什麼不同。

要是橋本龍太郎他們只是動動嘴皮子,做些雷聲大雨點小的屁事,北川秀這個欽定的“國民教師”可不會坐視不理。

好在這次首相內閣明顯是急了,是真擔心“酒鬼薔薇聖鬥”案會對他們下一次選舉造成影響,因此切切實實把《少年法》給狠狠修改了一通。

新舊法案間的不同點有以下幾個:

第一點,修改後的《少年法》把18、19歲作為“特定少年”,擴大了由家庭裁判所移交檢察官(逆送)、與年滿20歲人群採取同樣刑事程式的案件範圍。

在這之前,這個年紀的壞種們和十四歲的東慎一郎一樣,都可以躲在家庭裁判所逍遙度日。

第二點,此前禁止的實名報道也在起訴階段被正式解禁。

以後開始,只要進入正式的司法起訴階段,媒體和官方都有權利可以曝光少年犯的真名。

另外,如果少年犯已滿18歲,即便沒進入起訴階段,媒體也可以報道其真實姓名和照片。

要是被捕入獄的《週刊Post》和《女性Seven》的編輯們得知此事,應該會非常欣慰。

他們這次做了一回有價值的敲鐘人。

第三點,授予日本警察機構對少年犯案件的調查許可權。

以後將不再只有家庭裁判所可以審判這些未成年人渣,只要符合程式,警察署可以把他們視為一般犯人來對待。

第四點,送往少年院的少年年齡,從原來“14歲以上”修改到“大約12歲以上(包括11歲)”。

且量刑年齡範圍也從之前的十四,調整為十二。

在草案的最後,町村信孝還特意指出,如果新草案在今年被透過,那麼它將適用於今年發生的所有相關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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