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讓人更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對方資料庫裡留下來的是她租房子的地址,而警方趕到的時候,對方已經不在那裡了。
警方找到了房子的原房東,後者聽到說租客已經離開了,也很茫然,因為租客並沒有跟他提前打招呼,也沒有拿回留在自己這裡的押金,也就是說對方直接就走了。
“她連招呼都不打一聲,甚至押金都不要了直接離開,就說明我們沒有找錯人”負責這件事情的老警察沉聲說道。
旁邊的年輕警察摸摸頭髮,“可是師父,茫茫人海,我們該去哪裡找啊?”
“先搜一下房子裡面,看有沒有線索吧。”
奈何對方在這個房子裡沒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線索,連一張快遞單都沒有,所以警方只能帶著這個訊息回來了。
蘇亦淺聽完老警察說的話之後點了點頭,“但是現在最起碼有對方正面高畫質照片了吧?用影象識別系統就能找到她了。”
老警察有些詫異的看著蘇亦淺,“你怎麼知道影象識別系統?”
蘇亦淺保持微笑,她難道要說影象識別系統就是她完成的嗎?
好在這個時候年輕警察回來了,他帶來了更多的線索。“根據房東回憶,那個女生說過自己是在一家地產公司上班,至於名字,他只記得裡面帶一個宏字。”
“咱們這兒房地產公司並不多,帶宏字的也只有一個,宏發地產。”
老警察看向蘇亦淺,沉聲說道:“有其他線索我們會再聯絡你的,當然如果你那邊能夠提供相關資訊的話,也可以打電話給我。”
“好。”
從警局離開之後,蘇亦淺看到了網上的訊息,很多粉絲也都在自發幫她轉發訊息尋找那個極端粉絲,希望能夠為她提供一點有用的線索。
但是,也有人覺得她因為丟了個行李箱就報警,有點浪費公共資源,大材小用了。同意這種觀點的路人並不多,畢竟誰丟了東西心裡都不舒服,如果他們也丟了行李箱,到時候報警了,被人說成浪費公共資源,他們會更難受。
對此,蘇亦淺倒不是很在意,她自己的東西丟了,她為什麼不能報警尋找?受害者有罪論的其他版本嗎?
警方那邊的確是啟用了影象識別系統進行追查,很快就鎖定了目標,但是沒想到就這兩天的時間,目標已經離開了這裡。
警方給目標現在的所在地發了協查函,很快將目標控制住,送回了這邊。
蘇亦淺是在警局裡面見到那個拿了自己行李箱的女孩的,看起來文文靜靜,戴著眼鏡,略微過長的劉海擋住了她的眼睛,從蘇亦淺跟著警察進來開始,她就低著頭一言不發。
“就是她拿了你的行李箱,她說自己不是拿錯了,是她一路跟著你從燕京到了這邊,然後搶在你前面拿走了行李箱。”
聽了警察的話,蘇亦淺看著那個女孩微微皺眉,“我行李箱裡沒有任何值錢的東西,也就只有那一堆衣服,你大可以選擇當成誤拿了送回來,為什麼要還要帶著它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