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塊玉牌,多半是唐門的信物,這個小妞身上揹著它,足以證明她的身份,昨天嘉陵江張公灘上的火船襲擊官船,多半也跟這小妞有關係,只是不明白,昨天沒有人跳出來跟官兵動手,沒有廝殺,刑獄司的人押著人犯連夜趕到石照縣城裡去過的夜,這小妞又在哪裡受的傷?又怎麼會躲藏在這個山頭的洞裡面?
莫非……這小妞昨晚上偷襲縣城,受傷後逃到這裡的?
石照縣距離李家村旱路三十多里地,走水路倒是便捷一些,順水而下一兩刻鐘便到了,不過此刻張公灘堵塞,船下不去上不來,只有走旱路一條道。長孫弘看看女子肚皮包紮著的黑布上滲出來的斑斑血痕,連連搖頭,如果真是這樣,眼前的小妞堪稱宋代蘭博。
那道刀傷換成砍在自己身上,足以要命,血流了這麼久,失血性休克就能導致人的死亡,小妞此刻還活著就是奇蹟,聯想到她剛才還奮起餘力從洞裡飛出來刺人,是奇蹟中的奇蹟。
長孫弘不由得對女子的身份,越發的感興趣,唐門究竟是個什麼樣的組織?如果裡面的人都跟這個小妞一般厲害頑強,組個別動隊進京鬧皇城,理宗的腦袋大概在他脖子上呆不了多久的。
對灑在女子傷口上的瓷瓶粉末,長孫弘並不清楚是什麼東西,坐在地上思量一番,覺得還是回去搞點酒來消消毒穩當些,村裡有個蹩腳大夫,討些消炎生肌的藥粉回來也是好的,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何況是個小女子,任她自生自滅於心不忍。
架起藤蔓,做了個簡易的支架,從女子的雙臂下穿過後,長孫弘爬上坑去,費勁的把人拉了上來,由於在這個過程中小心的不要加重她的傷處,花了不少時間。
那個山洞已經成了灶膛,高溫把洞壁都烤得通紅,顯然不適合把人放進去,長孫弘看看日頭,晴朗無雲,不像要下雨的樣子,乾脆就把女子拖到一棵大樹底下,靠著樹幹倚著罷了。
大樹位於密林之中,又有灌木遮蔽,不走近看,根本不知道這裡還躺著個人,弄完了這一切,長孫弘又探了探女子的鼻息,依舊是微弱的,看上去傷勢加上脫力的跳縱,已經讓這個女孩兒耗盡了精力,陷入了深沉的昏迷之中。
人的昏迷,是一種神經系統的自我保護,為的是阻斷痛苦和身體自我修復,昏迷的時間越長,表示受到的創傷越重。長孫弘明白這一點,依他判斷,至少一兩個時辰內她不會醒過來的。
看看天色,時間還早,長孫弘匆忙下了山,得趕在村裡那個遊方郎中關門前趕過去買藥。
順著上山的小道一溜小跑,剛走到村口,就見除了村裡本來就有的丁壯之外,另有一隊十餘人的隊伍守在那裡,這些人拿著長槍長刀,有兩個領頭的,穿戴著縣裡衙門中捕快的服色,提著鐵尺鎖鏈。
是縣裡的撲班帶的土兵!長孫弘心中一沉,越發的卯定了山上女孩兒的身份,昨晚上縣裡多半出事了。
廂軍只有州府才有,歸團練使管,而縣裡除了壯、皂、快三班外,應急時招募的土兵算得上是極為使喚得動的人手了,土兵其實就是服徭役的鄉民,發杆長槍就稱之為“兵”了,一般由快班的都頭衙役率領,做些緝盜抓捕、設卡盤查的差事。
縣衙的馬快步快,統歸快班,俗稱衙役捕頭,領頭的叫都頭,聽上去很神氣,實則不然,在宋代人的眼中,在衙門裡當差的是很低賤的工作,老百姓把他們叫做“不良人”,非官非吏,是僅高於罪犯的下等人物,子弟終身不得參加科舉,一輩子都在塵泥中打滾,討些辛苦錢苟且過活。
但是賤是賤,卻權利不小,拿人抓人找個由頭就行了,隨意的汙衊一個罪名可以將一箇中等之家搞得滅門,是以大部分沒有靠山的老百姓見了這些人,都是很客氣奉承的,唯恐得罪了惹禍。
所以這當口雖然守在路邊,兩個差人卻是坐在條凳上,吃著鄉人奉上的瓜果,拿眼睛瞪著土兵們做事盤查,並沒有親自下地。
長孫弘那些丁壯是認得的,跟土兵說一聲,也就過去了,他偷偷溜到一邊,拉著一個熟識好說話的丁壯打聽,那丁壯也是好事之人,悄悄的低聲告訴他:“昨晚上縣裡出大事了!有匪人溜進城裡,趁官府不備,殺進大牢裡,劫走了上差押送的要犯,還殺了些官兵,逃出城外,廂軍一路追擊,八面設卡,要拿人問罪!你可快些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