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的用鐵鏈將李行周纏個結實。
“唉,怎麼在清河,崔家的面子這麼不好使啊!
“這幾個衙役怎麼不按常理出牌啊。”
李行周在心中不由大罵這幾個衙役不上道,不識規矩。
事出無常必有妖。
此時,莫名的碰瓷讓李行周的心裡抹上了一層陰霾。
那群衙役拉著李行周。
抬著那倒在地上的那個腦袋開了花的山楂糕貨郎。
又拉上那個賣乾貨的貨郎,一起來到清河縣衙。
那群衙役拉著李行周從偏門進去,來到縣衙二堂。
像東武城縣這種小城,有什麼事都需要縣令來審。
但是,像清河縣這種大縣,就不一樣。
縣衙裡一般的案子,都是在二堂辦理。
而且衙門官吏處理案件一般以調解為主,調解不了的才有相關官員進行斷案。
民事糾紛一般由縣主簿負責調解,刑事案子一般由負責治安的縣尉來調解或者審理。
作為縣裡的一把手,知縣大人是不會輕易審案的。
想見識縣太爺坐在大堂內大拍驚堂木,下面兩排衙役一邊叫“威武”,一邊使勁朝地上搗水火棍的情景。
除非有那敲鳴冤鼓的,或是出了重大的人命案子。
此時的鳴冤鼓可不是隨便能敲的。
因為那鼓一旦敲響,當事人那就是不準備善了了。
那是鐵了心要把事情弄大,這就是大案要案。
人命案子也是同理。
總之,想要想要縣太爺出馬,你得是大案要案。
而李行周這種案子,只屬於打架鬥毆。
原告雖然昏迷倒著,但顯然還沒出人命,算不得大案要案,自然還沒法驚動縣令,
所以,李行周就被帶到了由負責一縣治安的縣尉大人來審理。
那群衙役把抬著的賣桂花糕貨郎放在二堂內。
一個衙役跑去請縣醫館的大夫來給他診治。
剩下的人把李行周看押在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