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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1 / 2)

1996年,我十二歲,不懂愛的年紀,卻偏愛聽情歌。

至於,究竟聽了多少哀怨纏綿,又聽了多少花田錯事,還真沒有一個準數,倒是記得其中有一首歌的詞是這樣寫的:一邊是友情,一邊是愛情,左右都不是,為難了自己……

此時此刻想來,真是沒有一丁點不嚴絲合縫的恰當。

我活成了我十二歲時喜歡的一首歌。

有了這個清晰認識後,我突然對我十二歲的歌單很失望。

為什麼當初不多聽聽***老師的《好日子》?埋怨完自己,我才回神意識到,對面還站著一個等答案的人。

只是他這個答案……

真的好為難!

“年輕的時候,我總是恬不知怪,可隨著年齡日益增長,我變得桑中生李。姜北笙,我不管你怎麼想,但我絕對不要活成一首歌。不是因為歌不精彩,只是因為這種咄咄怪事,恕一個三十五歲高齡的女人接受無能。所以,我不同意離婚,也不接受遠離林醫生的建議。”

我承認我這段話說得既無厘頭又沒頭沒尾,不乖姜北笙參詳不透:“你想坐享齊人之福?”完美且精闢的誤解了我的意思。

“怎麼可能?”我舔了舔發乾的嘴唇:“我只是想告訴你,跟人談條件,講的是‘誠意’二字。一段婚姻是否能保持它最初的貞潔,單方面約束女人是遠遠不夠的,也就是說,你不能只對我嚴要求高標準。”

“接著往下說。”眼中星辰冷若冰霜的姜北笙,突然拉過我的胳膊,我微微顫抖了一下,那一片星辰就像被誰不小心碰觸了般,漸進隱去:“你這麼怕我幹什麼?”怒氣蓄勢待發。

我心虛的嘟囔著嘴:“人嚇人嚇死人,我不是怕,我是被你嚇的。誰叫你一言不發就把手伸過來?”

“你知不知道……”這個霸氣十足的開場,最後偃旗息鼓在一聲無言的抽搐裡。似被毒蠍子蜇了一口般,姜北笙停頓得很痛苦。

葉利民教導過我們,無論是友情還是愛情,切忌不要與一個深陷痛苦的人硬碰硬。因為痛苦極有可能讓人產生同歸於盡的念頭。

“算了。”明明是解脫的兩個字,卻像獠牙磨出的迴音般,聽得人心裡顫顫巍巍。

我越發不敢掙脫,任由他拉著我,往沙發的方向走去。我還實實在在坐穩,自頭上蒙下一床薄薄的毯子,我扒拉幾下,便將自己變成了一隻粽子。

姜北笙坐在我側面,他身後就是大露臺。只要我一斜眼,滿螢幕布裡,既有流動的汽車尾燈,又能看到搖曳多姿的霓虹燈,如果能將這個突兀的腦袋遮蔽掉,還真可稱作:夜景美如詩。

“說吧,”姜北笙的焦灼,不是從他話裡聽出來的,而是從他蹺起抖動的二郎腿,以及那病秧子般耷拉的眉間流露出來的:“條件是什麼?”

哪有什麼條件不過是些胡口亂謅,事急從權的託詞罷了?

“你要是沒什麼可說的……”

“要我遠離林醫生可以,”胡謅是胡謅,但一聽這口氣,還真讓我踏踏實實想起一個條件來:“但你必須遠離左嵐。”

“不行。”想都沒想,姜北笙就拒絕道。大概是見我皺眉不悅,才將錯漏百出的理由說了出來:“左嵐是左嵐,林醫生是林醫生,他們不是一個性質的人,不能按一個標準處理。”

“我又不瞎,一個離異,一個訂婚,一個男人,一個女人,這能看成一個性質嗎?”完了完了,我果然是泥足深陷了。一聽姜北笙蓄意維護左嵐,我就不管不顧的跟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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