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小偷!抓小偷!”陸天雨喘著氣,追著小偷跑了整整三條街了。
這小偷若去跑馬拉松,準能拿冠軍。他的年紀比陸天雨還小,大概只有十三四歲,戴頂灰黑的鴨舌帽,牛仔衫褲,穿一雙阿迪達牌的鞋子,逃跑的姿勢有點滑稽,恐怕是他的其中一條腿有點瘸。
路人驚慌地避開二人。陸天雨不敢奢望有誰站出來幫忙逮小偷,他喊抓小偷,只是希望路人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別把自己當成了不法之徒。雖然他心底的確希望有人仗義相助,可現實就是這麼讓人無奈,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又跑過去了一條街巷,小偷越跑越慢,氣喘吁吁:“你……你怎麼像狗一樣……咬著我不放……”
陸天雨感到啼笑皆非,這傢伙把人家的錢扒走,還敢罵人家是狗。他立馬反唇相譏:“你這不要臉的狗賊!有種你別跑……”
小偷邊跑邊看了一眼手裡的黑色錢包:“都是混口飯吃,何必……苦苦相逼。”
“那是我明天飯錢!”
“兄弟,我,我兩天……沒飯吃了。”
“誰是你兄弟,錢包,錢包……還來。”
“你、你……你已經追了我半個城市了,至於嗎?”
“你逃……天涯海角……我也要逮到你……”
陸天雨實在佩服他的腳力,如果他的腿腳正常,自己恐怕早被甩掉了。
前面就是一個叉路口,小偷回頭看一眼陸天雨,知道自己碰到了硬茬兒,終於決定放棄,說:“算你狠……錢包老子不要了!”
說完,小偷將錢包扔到了前方的馬路上,自個拐彎跑向另一邊。
陸天雨看著那錢包,呈現完美的拋物線,掉在馬路中央,心中一喜,直奔錢包而去。
他忘了前面是一條環城公路。
就在他準備撿起錢包之際,一陣刺耳的剎車聲直衝耳膜。他條件反射地聞聲望去,一輛大卡車迎面撞來……
這本來是陸天雨最美好的一天。第一次和女朋友約會,用身上僅剩的幾百塊錢和她一起大吃了一頓。說不上是浪漫的燭光晚餐,至少也算是其樂融融了。一切都在計劃之中,吃了這頓飯,身上僅剩下四十多元錢了,這是他未來兩天的伙食費,離發工資還有兩天。
但是,沒想到剛從餐廳出來,錢包就被這可恨的小偷給“順”走了。幸好女友眼尖,(或許這也是種不幸)發現了小偷的行徑。於是,他叫女友原地等她,自己勇敢地追小偷而去。
錢包裡除了為數不多的現金,還有身份證和銀行卡,這是他對小偷窮追不捨的根本原因。
陸天雨上個星期才正式告別了單身,他正慶幸以後都不再是一個人了。不用一到情人節,就獨自哼唱《單身情歌》了。愛情讓他第一次感到人生還有希望。幸福美好的生活,正在向他招手……
然而,現在他躺在馬路上,動彈不得,身體感受到的只有劇痛。真應了那句話: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
在他的視線漸漸變得模糊,意識也開始模糊的時候,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出現了。
“果然是這孩子,長得跟他爸真像。”挽著漂亮的髮髻,長得也漂亮,同樣戴一副時尚的細邊框眼鏡的女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