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他對面的警察局局長正在用力噴射著口中的唾沫星子。
「戈登!你為什麼要將現場監控錄影放給媒體!你知不知道這樣會引發哥譚市民們的大範圍恐慌!」
警察局局長臉色漲紅,怒斥著戈登。
「是您讓我實話實說的,我怕他們不信。」戈登面無表情的辯解道。
「你……」局長臉色一僵,這話確實是他說的,但是他馬上反應了過來,繼續怒噴道,「那你為什麼要通緝一隻活的稻草人!你知不知道這樣會顯得我們哥譚警局特別無能!」
戈登抹了一把臉上的口水。
繼續面無表情道,「可是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但是又抓不到,我們以往不都是這麼做的麼?」
局長:……
警察局局長被戈登的話懟的有些無言以對。
好像哪裡都對,但是又好像哪裡都不對!
「滾!你給我滾出去!」最後,警察局局長只能無能狂怒道,「給我出去把那個該死的稻草人抓回來!」
戈登沒有再辯解什麼,從椅子上起身,然後轉身離開了辦公室。
等他走出辦公室,隱隱約約的聽到了辦公室中傳來的砸東西的聲音。
隨即他對一直在辦公室外面等他的搭檔哈維露出
了一個微笑。
哈維也心領神會的點了點頭。
沒錯,這一切,包括對媒體記者們播放現場監控錄影,到後續釋出的通緝令,都是他故意做的。
今天他回來的時候,恰逢哥譚警局的的局長沒在警局,前往市政廳參加一項會議。
通緝令這個東西,只要合情合理,透過稽核,戈登作為一個警監恰好擁有釋出的許可權。
至於他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自然是要搞局長了!
上樑不正下樑歪,只要能將局長搞下去,至少自己就擁有能上位的可能。
這是他在阿卡姆瘋人院的時候,在科波特身上學來的。
但是與科波特不同的是,戈登倒不是貪戀權利,而是因為只有當他站到更高的位置上,才能擁有足夠的權利為哥譚做的更多!
「走吧,夥計,局長讓我們抓人回來,我們還是去大街上碰碰運氣吧。」戈登拉著哈維向警局外走去。「正好查一下喬納森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