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種由內向外,非迫切需要的,在維持自身生存之外的得到與佔有。”他怕她不懂,繼續解釋,“我喜歡你,所以我愛慕你,欣賞你,離不開你。這樣,你明白嗎?”
她的眼眶微微發酸,誰都不知道這傢伙毫無鋪墊就這樣說出這些話來。而這些話,完全不像他一個那樣理性的人會說出口的。
他見女孩沒有反應,問,“要是沒想好,沒必要現在回答。”
“不是,我只是很意外,你會直接這麼說……你向來,不是個喜歡錶達自己情感的人。以前隔壁班有個女生喜歡你三年,你也不帶搭理人家的,很冷漠。”
“那我喜歡你三年,你也不怎麼愛搭理我啊?”
夏小五本是開玩笑地說,卻被一句話打回原形。陳子楓說,喜歡了三年,什麼意思呢?
“你開什麼玩笑,我倆分明是高二分班以後才認識的。”
“當然不是,高一那會兒,在化學實驗室,我就認識你了。”他雙眸像是陷入遠處的霧氣中,原來,很早很早,他就認識那個女孩。
她卻甚至很難記起那個時候他的樣子,也許站在某個角落用餘光看著她,或是路過他們教室的時候悄悄找著她的座位。
高一的那年,她的眼裡只有一個人,卻沒能得到回應。高一的那年,他的眼裡藏著一個人,卻始終不能說明白。
“你說的那個女生,我有印象,她每次來,你和大家總是起鬨。高二那年有一次,我和她說明白了,我喜歡的女生,她雖然有點笨,但是,我還得等著她。”
喜歡,是想要和那個人在一起,一起分享喜樂,共患憂愁。倘若不能,便是等著,候著,盼著,等到那人的回頭,候著水到渠成的一刻,盼著有朝一日的那日。
而改變,也只是因為想他能夠多記得這一份好。
所以,陳子楓那個情感白痴也會說出這番話。
所以,夏小五還是成了那個走路帶風的女孩。
而我們,即便是沒有這種一起走下去的運氣,到頭來,還是要感謝這些年,喜歡著我們,我們喜歡的人兒。成就我們,成為了現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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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陳子楓不願回想起的高中散夥飯。
那天,大家都喝得有點多,唯獨夏小五是喝了半瓶啤酒,就醉了。
“班長,我教你,教你唱首歌吧……”女孩喝醉了,雙頰緋紅地坐在位置上託著腮,眼睛微微紅著,卻一眨一眨看著他。
“什麼歌?”
“兩隻小蜜蜂啊,飛到花叢中啊……”
男生無奈地深吸一口氣,隔著一個座位遠離這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