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朕知道,不打得他爹孃不認識,朕就多吃兩碗飯!
宣歌接下來沉默,直到她吃完早餐,他才出聲:“我之前接了一個任務,和你有關……不過因為易叔在這裡,我和他做了交易,答應他保護你。”
“你們接任務可以隨便毀約的?”
“……”這個是重點嗎?
宣歌靜了好幾秒,薄唇吐出兩個字:“不能。”
想毀約也需要付出一些代價,可能是金錢,也可能是其它的。
不過這些事,他沒必要告訴她。
畢竟那個時候,他也不是為了她。
“所以你之前是來殺我的?”明殊回到正題上。
“……”她還是關注剛才那個問題吧。
“嗯。”事實就是事實,他沒辦法反駁。
“沒想到你會喜歡上我吧!”明殊突然笑眯眯:“後悔不後悔,這任務可虧了。”
“不後悔。”
他不後悔。
遇見她。
喜歡她。
從不後悔。
宣歌抿唇:“……你不生氣嗎?”
“我為什麼要生氣?”少女微微偏著頭,帶著三分笑意,似疑惑。
“我是來……”
殺你的。
“此前你並不認識我,我沒那麼無理取鬧。”朕講道理的。
宣歌:“……”
倒希望她無理取鬧一點。
這才符合正常人的思維邏輯……
宣歌微微吸口氣,接著剛才的話題:“雖然正常渠道不能查這個買主,但是隻要有心,依然可以查到。”
明殊挑眉:“關鍵在,那個人為什麼要對我動手。”
“是看上我的美貌了,還是看上我的才華了?”
宣歌目光掃向她,美貌確實有,才華……就她那成績?算了吧!
明殊摸著下巴:“總不能是為了我的零食……遺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