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殊正失望的時候,警方又打來電話,要求見面談。
那顆粉鑽雖和喬韻的不匹配,但是項鍊上面的白鑽和另外一位受害者胸針上的一顆鑽石匹配上了。
那胸針上面的鑽石都是假的,只有一顆是真的。
巧合的是,胸針受害者家屬也說沒見過。
這絕對不是巧合。
“這項鍊,請問喬小姐,是哪裡來的?”
“鄭光明送給我的。”
“鄭光明?”
這個人可從來沒出現在他們的偵查範圍。
“這位鄭光明是?”
“和我家是世交,具體的你們自己去查吧,我又不是你們的警局的人。”
“……”
“喬小姐,如果這位鄭光明真的有嫌疑,您恐怕有危險。”
“哦,那就來唄。”明殊語氣囂張:“正好幫你抓住兇手,錦旗我就不要了,換成零食。”
警察蜀黍:“……”
這是哪裡來的自戀狂。
接下來幾天,警方著重調查鄭光明,從二筒那裡得知,沒什麼進展。
鄭光明乾淨得就是一個無辜的路人,所有受害者遇害的時間,他都不在本市,且要麼是有人證,要麼是有定位打卡照片為證。
——除了那條比對上的項鍊。
鄭光明的說法是那是他買來的,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他們應該詢問製造商,而不是他。
可是當警察去查的時候,鄭光明說的那家店因為搬店出現意外,客戶資料都丟失了。
幾個受害者他們都找出不屬於他們的東西,都是鑽石。
除了喬韻那對耳釘,其餘受害者都是真品混合在假的裡面。
那種一眼就能讓人認為不值錢,忽略過去的小物件,但是裡面卻包含有價值不菲的真鑽石。
兇手這是心理,專案組揣摩半天也沒揣摩出來。
但是隨著調查展開,鄭光明的一些事,以前沒注意到的某些痕跡,還是慢慢的顯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