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乙一瞧,紙幣都快要把自己口袋給撐滿了。
這時候他才留意到,雖然沒有穿戴警服,可腰上還掛著銀閃閃的手銬,手掌往後一摸。
冰冷生硬的手感,令丁小乙心頭一震:“是槍!”
這時候女人並沒有留意到他臉上不自然的神色,朝著打手打了個眼色後,就叫人把青年給抬出去。
“別搞出人命!”
丁小乙冷著臉,說著邁步往外走,走到出口的時候,餘光掃視了一下鏡子。
鏡子裡的人,和上次的面貌所不同。
邋里邋遢的髮型,看上去已經有幾天沒有梳洗過。
身上披著一件很久的黑色皮夾克,裡面套著一件夏天的短袖?
牛仔褲,黑色運動鞋。
如果不是腰間掛著手銬,和屁股後面的那把槍。
說是警察??
鬼才信。
流浪漢都比他的造型好看些。
邁步走出賭場,從口袋裡把錢拿出來一瞧。
???
“這是???”
從來沒見過的鈔票,數字比自己花掉的兩張冥幣還大。
50000
橘黃色的鈔票上,印著一個女人,髮辮一圈一圈的盤在腦袋上,感覺像是一頂大帽子一樣。
至於上面的文字……
自己愣是沒看懂。
厚厚一疊,估計有一百張左右。
“警探的身份,出現在賭場,收了賭場的保護費?”
心裡琢磨著自己的新身份,這不就是電視劇裡的那些大壞蛋的標配麼??
丁小乙對這個身份,感到有些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