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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日記第五頁【第三更,求月票】 (2 / 4)

只聽店主搖頭道:“金子就是金子,又有什麼特殊的地方,沒有,沒有!”

聽店主的話後,他眸光一閃,顯然這店主在隱瞞著什麼,不過沒關係,這樣最好不過。

當即,不等王佳良開口,他先開口問道:“那個扳指是誰家的寄送來的,有沒有地址!”

“有有有,人家前天剛打來電話問的,這是地址!”

王佳良店主遞來的地址接過來,就帶著丁小乙走出這家店。

臨走的時候,店主快步追上來,拉住丁小乙道:“這孩子真的不是什麼壞孩子,可能是一時有什麼事想不開。

金子我不要,孩子你們要保證安全的帶回來。

要是扳指有了破損,我就是把店給賣了也會賠償,一句話,孩子沒事就行!”

看著店主誠懇的眼神,丁小乙心裡一時有些不是滋味,畢竟這事,歸根結底,都是他的鍋。

“放心,這件事我們會處理,我保證,幫你把他帶回來,活蹦亂跳的帶回來!”

丁小乙拍拍店主的手保證道。

一旁王佳良不由皺了下眉頭,但也沒說什麼。

上了車後,王佳良才開口道:“你不該怎麼簡單去保證什麼,咱們這一行,什麼都能保證,唯獨在人命上,誰也保證不了什麼!”

工會有錢,有權,什麼資源都有。

扳指已經成了寄生物,就只有被毀掉,或者被收入工會兩種結果。

至於損失,工會會代位賠償,不需要店主花費一分錢。

但人命……他們保證不了。

一旦涉及到靈能案件,危急情況下,他們必須擊斃宿主,阻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丁小乙目光看向窗外,沒有回應王佳良。

回想起方才已經年過六十的店主,那雙渾濁雙眼中的懇求,他心裡就不大舒服。

如果只是因為一場簡單的靈能案件,他不會這樣有感觸。

但問題是,這件事真正的起因是自己。

他當時只想要去解決自己的財政危機。

加上那時候,對於黃泉的認識一點都不足,完全沒有預料到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此時唯一慶幸的是,自己至此之後,就沒有再賣過一塊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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