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看著照片牆上的線頭,丁小乙莫名的感到有些委屈。
自己完全是被動捲進這件事的。
而一切的開始,就是那雙紅色高跟鞋和那個搶劫犯,只是搶劫犯掛了,高跟鞋消失了,這兩件無頭案到頭居然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不過這也難怪,畢竟真正和那雙紅色高跟鞋有過正面接觸的人,只有自己。
一時不禁令人有種黃泥掉褲襠的感覺。
這時候,丁小乙注意到桌子上還擺放著厚厚一疊的情報資料。
隨手拿起一份資料。
是那個搶劫犯的資料,一目十行的掃過去後,丁小乙發現這個搶劫犯之前的記錄都是空白的。
也就是自己從外面趕回來的前幾天時間,莫名其妙的開始搶劫。
只是隨手搶了一些路人的現金,以及一些不值錢的玩應,最可笑的是他還搶了一個孩子的棒棒糖。
看到這裡,丁小乙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與其說是搶劫,不如說這傢伙是在逃荒。
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他一直就沒離開S市。
“難道是為了和胖子那夥神秘人接頭,所以一直沒有離開!”
一時丁小乙手指拖著下巴,把這段時間的經歷,以及從胖子口中問道的訊息,串聯在了一起後,最終他的目光鎖定在搶劫犯屍體的驗屍報告上。
屍體表面已經焦炭化,這個丁小乙很清楚,就是灼幽珠燒的。
但內部腐敗是已經至少死了三天以上的時間。
這也驗證了自己當時的猜想,自己遇到這傢伙的時候,他就是個死屍。
這傢伙的大腿浮腫,膝蓋關節嚴重的磨損,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他的腳,整個腳掌的骨頭都縮小了兩圈。
不是骨頭縮小了,而是被活生生擠壓成那個尺碼。
你能想象,一個45碼腳掌的大男人,骨頭被擠壓成碎片,硬生生給禁錮在36碼的小鞋裡,然後一路暴走的感覺麼?
別人可能想不到,但丁小去看著報告,回想起那天晚上的噩夢,身上的汗毛不知道什麼時候都立了起來。
那是一種令人崩潰的折磨。
能夠讓你從疼苦到麻木,從麻木到崩潰,生不如死。
似乎不想再看到上面描述的內容,丁小乙快速翻開了另一頁。
這個男人的資訊在後面還有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