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倆相依為命十幾年,海靈當姐姐的已經習慣了護著妹妹,就算妹妹長大成人,有賺鈔能力,可以自己租房住的,但是海靈是不會放心的,總覺得妹妹在自己身邊,她才能放心。
除非妹妹嫁了人,有別人代替她愛護妹妹了,她才能放心。
這就是海彤閃婚的真正原因。
體會不到姐妹倆之間那種相依為命,誰也離不了誰的感情,就無法理解海彤為什麼要以閃婚作為代價,搬離姐姐的家。
“有證在你們手裡,這就更好辦了。”
商太太拍著海彤的手,“放心,姨媽一定會幫你們討回公道的。”
“姨媽,我和我姐也能要回我爸媽留下來的房子。”
她父母留下來的家產,爺爺奶奶要分,也分不走全部,總之,他們想完全霸佔房子,那是不可能的。
原本,姐妹倆想等爺爺奶奶死了,她們再回老家收回房子的。
沒想到老家那班極品,先來找事情。
那就提前打官司了。
“姨媽知道你們姐妹倆不是那種任由人欺負的性子,姨媽是替我的妹妹討個公道。”
海彤便不說話了。
姨甥倆說了一下午的話。
傍晚五點,商太太堅持要跟著海彤一起去陸氏集團接海靈。
海彤只能由著她。
於是,海彤開著車,載著陽陽,帶著商太太一行人,浩浩蕩蕩地去陸氏集團。
沈曉君和良姨就沒有跟著去。
車行到半路,海彤忽然記起了老太太。
貌似一個下午,都沒有看到奶奶呢。
海彤連忙打電話給老太太。
等老太太接電話了,海彤問道:“奶奶,你下午去哪裡了?”
“我就隨便逛逛,要下班回家了嗎?我現在就坐車回去。”
其實老太太一直待在鄭叔的店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