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家主的車子開走了。
保鏢按照鳳家主的吩咐,給了鳳若兩千塊錢,就撇下了鳳若,上了保鏢車,開車離去。
鳳若拿著那兩千塊錢,看著遠去的車輛,又哭又笑的。
她,真的被養母捨棄了!
徹底地捨棄!
她始終還抱著點奢望,認為只要解釋清楚,認為養母調查清楚了,就會原諒她的。
錯了。
養母什麼都清楚,但是養母選擇了放棄她。
大嫂也不是養母生的,但那是養母的長媳,給養母生了幾個孫兒女的,比她這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女兒重要多了。
鳳若忽然蹲在地上,大聲痛哭。
她完了。
真的要回到親生母親那邊嗎?
不,她不想回去。
哭了好一會兒,鳳若停止了哭泣,她站了起來,將那兩千塊錢數了數,還真的是一百不多一百不少,就兩千塊錢。
過去,兩千塊錢在她的眼裡都不是錢。
現在兩千塊錢卻有可能是她一個月的住宿費和伙食費。
此刻的鳳若比莞城的寧思淇都不如。
寧思淇就算沒有被龍先生當成棋子養著,至少還有一個親弟弟每個月給她一點生活費,餓不著她。
鳳若是沒有依靠了。
但她不甘心就這樣離開江城。
她要報復回去,報復三個嫂子。
那三個哥哥都繼承了鄭華的色心,喜歡在外面養女人的。
而她對他們的喜好很瞭解,對他們的德性也很瞭解,主要是他們對她還有感情的,她去勾一勾他們,他們保證會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讓他們都為她沉迷,氣死三個嫂子。
反正她已經不乾淨了。
反正她不是鳳家親生的孩子,跟鄭一帆他們沒有血緣關係。
只要他們給她錢,養著她,她什麼也不管不顧了,只要三個嫂子氣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