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趕出去之前,先拿到錢再說。
出去了,她需要花錢。
沒有錢,那些表兄弟們對她都不如以前了。
在姑姑家裡吃頓飯,姑姑們就不停地抱怨菜貴,肉貴,說什麼沒有錢,買不到好菜招待她,那不是變相著想從她這裡要錢嘛。
讓她拿回了自己的東西要幫幫他們改變現狀。
至少先給他們兩家人各買一棟大房子,讓他們不用再租房住。
她的銀行卡里是有不少錢,這些現金能拿走更好。
寧雲初由著她拿現金。
等到管家帶著人上樓來了,寧雲初吩咐著:“將她手裡的錢都拿回來,這是我家裡的財產,不能讓她帶走這些現金。將她趕出去後,以後都不許她再踏進來半步,除非得到我的允許。”
“寧雲初,這些錢是我爸媽的,怎麼說是你家的財產,你要臉不?你能賺到這麼多錢,是我爸媽的。”
“不要搶我的錢,這是我的錢,我的錢!”
寧思淇拼命地想護著那些錢,無奈她一個人敵不過兩名傭人的力氣。
都不知道寧雲初去哪裡請來的傭人,力氣那麼大。
幾十萬的現金全都被拿了回來。
“這是我的家,在我家裡的就是我的家產,寧思淇,謝謝你幫我開了門,你挽著的包,我就不要回來了,送給你,當作是你給我開門的報酬了。”
寧思淇氣得想掐死寧雲初。
明明是她花錢買回來的包,不要臉的寧雲初居然說送給她。
“你再瞪我,我會連包都拿回來,是自己滾出去呢,還是我讓人把你叉出去?”
寧雲初說話帶著輕笑,可她的話聽在寧思淇的耳裡,卻冷得像冰,讓寧思淇透心涼。
兩個姑姑都說最狠的就是寧雲初。
寧思淇現在領教到,也理解了,果真最狠的就是寧雲初,一點都不顧念姐妹之情!
“不用你趕,我自己走,寧雲初,寧家的一切也不全是你一個人的,你給我等著,我會要回屬於我和我爸媽的東西的。”
寧思淇說著,抱緊自己的包,氣呼呼地外往走。
她要打官司,分家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