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尋萬萬沒想到,百試不爽的拍馬屁功能,這次拍到了馬腿上。
螢幕上再次出現的熟悉紅色大字——死。
【你睜開眼睛,發現自己以遊魂的狀態,重生於破敗的教堂……】
教堂內躺著修女軀殼,守護騎士的軀殼也未死亡,可以無消耗附身。
但林尋沒有繼續遊戲,放下手機。
用騎士或者修女的軀殼,估計還沒走到高塔,就會被怪物潮幹趴下。
只能等待晚上靈魂強度恢復,重塑血日信徒的軀殼,再去跟高塔三層的小BOSS一決勝負。
一念至此,林尋開啟碼字軟體,繼續每日4000字的艱鉅征程。
出租屋內,響起噼噼啪啪的敲擊鍵盤聲……
叮鈴鈴~叮鈴鈴~
林尋停下雙手,一看來電備註,是“老闆娘”,連忙接通手機。
“喂,老闆娘,有何貴幹?”
“臭小子,沒大沒小的,叫老媽!”聽筒裡傳來中年女人的聲音。
“行,老媽,你趕緊說事,我在碼字呢,靈感都被你打斷了。”林尋將手機開啟擴音,繼續在鍵盤上噼裡啪啦的敲了起來。
“不是老媽說你,你寫那個的玩意能賺幾個錢?我看你還是早點回來店裡,賺的錢不比你熬夜打字多?”
手機裡,老媽的聲音絮絮叨叨。
“打住,打住。老闆娘,你要說這個我可就掛了。”
幸虧林尋沒有將自己考公的事情告訴父母,不然面試搞砸了不說,還讓父母白白期待一場。
他父母是開超市的。
早些年超市行業還比較紅火,父母靠著一家小超市發家。
可這些年,超市行業一直在走下坡路。林尋父母新開的幾家超市都虧損嚴重,接連倒閉關門,開店賺的錢都倒貼了進去。
“行!你不回來也行。你二姑介紹了個姑娘,你去看一下……”
“臭小子,我可跟你說好了,你要是敢拒絕,就回家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