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碟插入電腦,連線投影儀,影片開始播放。
畫面出現一個走廊,鏡頭斜對著包廂大門,一個漂亮的女孩來到大門前,猶豫許久,才推門進去。
2分23秒,陳達江跟馬錦洪從包廂裡走出來,站在走廊裡閒聊。
7分52秒,魏裕昌突然推門出來,說了一句什麼話,陳達江跟馬錦洪趕忙進入包廂。
之後魏裕昌跟馬錦洪匆匆離開,陳達江獨自待在包廂。
20分18秒,洪豹出現在鏡頭裡,進入包廂。
之後,陳達江跟洪豹抬著一個長卷型的紅色地毯離開,又過了會,酒吧總經理郭有福匆匆走進包廂,他手裡提著清潔工具。
影片結束。
其他物證如驗屍報告、法醫鑑定等,範華民一一拿出來。
“請辯護人舉證!”審判長道。
“我的證人是馬錦洪!”
法警把馬錦洪押進來,他同樣是案發當事人。
馬錦洪在法庭上陳述,跟魏裕昌講的大同小異。
那麼這兩種說法,哪個才是真的呢?
“法庭舉證結束,進入法庭辯論!”審判長道。
範華民首先站起來:“我相信,看過這些證據後,大家應該已經清楚了事實真相!被告人魏裕昌在韓佳佳進入包廂後,企圖對其實施侵犯,在遭到韓佳佳反抗後,他心中壓抑的憤怒全部爆發,開始對韓佳佳進行毆打,並最終致其死亡!一個才二十歲的女孩,就這樣死了,結束了她本該陽光燦爛的人生!事情發生後,被告人魏裕昌不思報警,反而指使陳達江處理屍體,掩蓋罪行,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情節嚴重,罪大惡極,所以我請求法庭對他進行公正嚴厲的審判!”
法庭上靜了靜,所有人都看向金巖。
“說完了?那該我了!”
他笑了笑,把檔案放在桌子上:“方才一席話,公訴人說的真是義正言辭,慷慨激昂,令人忍不住心生憤怒,您不去當演說家可惜了!”
“你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你的這些話毫無邏輯,一文不值!”
“別忙著辯解,我有三個問題想問公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