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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我沒有殺人 (2 / 2)

魏裕昌焦急看向她,記者們爭相拍照。

“肅靜!”審判長敲響法槌。

法警維持秩序,很快安靜下來。

“東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今天在這裡依法公開審理魏裕昌故意殺人罪一案,現做如下公告!”

“東海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範華民、王忠新出庭公訴,受被告人魏裕昌委託,京都起點律師事務所律師金巖將為被告人魏裕昌辯護!”

“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範華民站起身:“被告人魏裕昌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八月二十日被東海市公安局拘留,移送本院審查起訴。經過調查,4月13日下午,受害人韓佳佳接到電話,對方稱其父親韓輝借了網貸,逾期沒有還款,已經被囚禁起來,讓她拿錢贖人,韓佳佳害怕父親受到傷害,就商量跟對方見面,於是在當天晚上十點左右,她來到約定地點薔薇酒吧,進入201 包廂。被告人魏裕昌見韓佳佳長得漂亮,便想對她實施侵犯,遭到韓佳佳激烈反抗,魏裕昌惱羞成怒,對韓佳佳進行毆打,使其後腦撞在茶几上,當場身亡!”

“事情發生後,被告人魏裕昌沒有絲毫悔改意識,反而指使陳達江對屍體進行轉移掩埋,想要毀滅證據,掩蓋事實!”

“本院認為,被告人魏裕昌的暴力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這麼猛?

記者們飛快做著記錄,尚清雅一口銀牙快要咬碎,惡狠狠地瞪著他。

範華民坐下後,審判長問:“魏裕昌,你對起訴書提起的犯罪事實,有無意見?”

“有意見!”魏裕昌慌忙說。

“請做簡要陳述!”

“我沒有強姦韓佳佳,也沒殺人,他完全是胡說!”

魏裕昌嚥了咽喉嚨,道:“當天晚上,我在薔薇酒吧喝酒,快要喝醉的時候,陳達江領著一個女孩進來,說是來陪酒的。大家應該知道,這樣的女孩在酒吧很常見,我沒怎麼在意!”

“陳達江跟我是朋友關係,在一個酒會偶然認識的,他經營著一家公司,名字叫鑫誠微貸,想要獲得投資,我覺的這個專案不錯,就介紹給了宏遠金融,所以陳達江對我很感激!”

“韓佳佳進入包廂後,陳達江接了個電話就出去了,韓佳佳像是很害怕,跪在地上求我放過他父親,我完全聽不懂她在說什麼,起身想離開,她撲過來對我拉扯,我覺得很煩,就隨手甩了一下,沒想到她竟然撞在茶几上,血一下子就湧了出來!”

“我當時害怕極了,跑出去喊人,陳達江跟我的助理馬錦洪很快趕來,陳達江讓我跟馬錦洪先走,他留下處理!”

魏裕昌擦了把汗,重複道:“我真的沒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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