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派出所。
身穿藍色制服的民警來回走動,十分忙碌。
玻璃門突然被推開,一個人衝了進來:“我要報警!我要報警!”
這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穿著一件髒兮兮的黑色外套,滿面汙垢,鬍子拉碴,身上散發著一股刺鼻的臭味,像是從垃圾堆裡鑽出來的一樣。
他抓住一個民警道:“我找到我女兒了,你們快跟我去救她!”
民警捂著鼻子退了退,認出他是上個月來警局報案的韓輝。
他女兒韓佳佳突然失蹤,已經記錄在案,警局正在全力尋找。
“韓先生,麻煩你說清楚,你女兒在哪?”
“薔薇酒吧!”
韓輝掏出一串被扯斷的銀色項鍊,激動道:“這個,這個是我女兒的項鍊,我從薔薇酒吧的垃圾桶裡翻出來的,我女兒肯定在那裡!”
民警神色驚訝,又有些猶豫。
所長高進民走過來,皺眉問:“你確定?”
這已經是他第三次跑來報警。
先是指控一幫混混綁架,然後又說是鑫誠微貸做的,全憑臆想,沒有證據。
韓輝焦急道:“這串項鍊是我女兒十八歲生日時,我送給她的生日禮物,絕對不會認錯的!”
高進民想了想,道:“李毅,王科,你們倆去趟薔薇酒吧,摸摸情況!”
“是!”
警車很快來到酒吧,王科出示警官證:“我們是警察,把你們經理叫出來!”
保安趕忙打電話,韓輝趁著這個空隙,直接衝了進去。
“哎,你幹什麼?”
保安伸手拽他,卻被韓輝掙脫,他衝到裡面大喊:“佳佳!佳佳你在哪?佳佳!”
因為是白天,酒吧裡沒有客人,顯得空空蕩蕩。
一個穿著白色西裝的中年人從樓上走下來,他看到韓輝,神色微驚,但很快轉為笑容:“鄙人郭有福,是這裡的經理,兩位警官有什麼事嗎?”
“你好!”
王科跟他握手:“我們最近接到報案,東海科技大學一名大二女生突然失蹤,這是她的照片,郭經理有印象嗎?”
照片上的女孩很漂亮,她穿著一件藍色牛仔裙,長髮束在身後,笑容青春靚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