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蠱的害人:舊俗謂之放“腫“,中毒後,腹大、肚鳴、大便秘結,甚者,一耳常塞。
癲蠱的害人:取菌毒人後,人心昏、頭眩、笑罵無常,飲酒時,藥毒輒發,忿怒兇狠,儼如癲子。
陰蛇蠱的害人:中毒的,不出三十日,必死。初則吐瀉,然則肚脹、減食、口腥、額熱、面紅。重的面上、耳、鼻、肚有蠱行動翻轉作聲,大便秘結。加上癲腫藥,更是沒有治好的希望。
生蛇蠱的害人:中毒的情況,與陰蛇蠱害人相似,但也有些異點。即腫起物,長二三寸,跳動,吃肉則止;蠱入則成形,或為蛇、或為肉鱉,在身內各處亂咬,頭也很痛,夜間更甚;又有外蛇隨風入毛孔來咬,內外交攻,真是無法求治。
養蠱可不比其他,這是要一生一世的!養蠱的人自小就要找到自己的本命蠱,然後完成歃血契約,這就是簽訂了一生一世的契約了!只有其中一方失去生命,契約才會失效。
而這製作蠱蟲的方法,也很不容易!
殷墟甲骨文用觀物取象的思維方式已對蠱毒的製作,作了象形的“圖示”,即在一“皿”形容器中放有多種毒蟲。
後世的造蠱之法,多與此相類似。綜合典籍及民間流傳的方法,蠱毒的製作方法有下面幾種。
取諸毒蟲密閉於容器中,讓它們當中的一個把其餘的都吃掉,然後,就把活著的這個蟲稱為蠱,並從它身上提取毒素。如《隋書·地理志》謂:“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種蟲,大者至蛇,小者至蝨,合置器中,令自相啖,餘一種存者留之,蛇則曰蛇蠱,蝨則曰蝨蠱,行以殺人,因食入人腹內,食其五臟,死則其產移入蠱主之家。”
李時珍所著的《本草綱目》“蟲四部”集解引唐代的陳藏器原話說:“……取百蟲入甕中,經年開之,必有一蟲盡食諸蟲,即此名為蠱。”
宋代的鄭樵《通志》也記載說:“造蠱之法,以百蟲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為蠱。”
同一時代的嚴用和《濟生方》中也記載說:“經書所載蠱毒有數種,廣中山間人造作之,以蟲蛇之類,用器皿盛貯,聽其互相食啖,有一物獨存者,則謂之蠱。”
宋以後的史載,凡記載有蠱毒的,多襲用了此說,如明代的樓英在《醫學綱目》中所謂“兩廣山間人以蛇虺、蜈蚣、蜒蚰、蝦蟆等百蟲,同器蓄之,使其自相食啖,勝者為靈以祀之,取其毒雜以菜果飲食之類以害人妄意要福,以圖富貴,人或中之,證狀萬端,或年歲間人多死。”
而這些蠱中,最厲害的當屬金蠶蠱!
這金蠶蠱也極其難養:用12種有毒動物如蛇、蜈蚣等埋在十字路口,經過49天以後取出來,貯在香爐內,這就是金蠶蠱。據說這種蠱養成之日,不畏火槍,最難除滅。
福建的龍溪縣有這樣的傳說,金蠶是一種無形的東西,它能替人做事,譬如你要插秧,你先插一根給它看,它便把整畝的秧插好。它勤於灑掃,養金蠶的人屋子是很乾淨的,你一進家門,用腳在門檻上一踢,回頭看見門檻上的沙土忽然沒有了,你便可知道這家養著金蠶蠱。據當地的傳說,金蠶蠱喜吃人,若干年定要吃一個人。
年終歲暮時,主人須和它算賬,若有盈餘便須買人給它吃,因此算賬時,主人打破一個碗要說打破20個,對它說無息虧本,明年再買人飼它。而南靖人的說法,則與此大同小異,他們把養金蠶說成養挑生,金蠶蠱一般放在尿缸邊或沒人到的地方,不要讓人知道,否則便要敗露,招致殺身之禍。金蠶能變形,有時形如一條蛇,或是一隻蛙,或是一個屋上地下到處跳走的穿紅褲的一尺來高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