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從電影的可控性說起!
在看電影的人眼裡,好電影的標準是好故事+好演技+好製作。
但在市場上,大部分時候,好故事+好演技+好製作,都不如好宣傳。
好萊塢也一樣。
所以宣發費用一般都要用掉製作費用的百分之五十,有時甚至會和製作費用持平。
大部分人其實審美都是跟蹤性的,只要做出一部標準的片子,然後讓更多人知道,就會有更多收入。
宣傳,最有力的一個要素,叫做大明星。
觀眾更想看一個自己熟悉的明星的作品,所以明星一直是電影宣傳裡的一個主力要素。
這是打從電影商業化開始就有的一個認知。
網際網路時代改變了這一切。
自媒體的傳播渠道,製造了一批擁有大量粉絲卻無作品和實力的流量明星。
資本意識到,流量明星實際上自帶很強的宣傳力,可以霸佔大眾的視野,製造一種某東西很火的錯覺,於是就出現了之前中國電影對流量的盲信。
但是流量只負責保持宣傳熱度,真正讓人走進電影院的一個重要宣傳點,是IP。
IP除了原作粉的人氣基礎,最主要的優點在有眼緣——一個已經被人證明是好的東西,大家會更放心的去看。
只是很可惜,從《大聖歸來》開始,網民的評價佔據電影票房的比重變得越來越強,一個電影好還是不好,口碑效應越來越快,幾乎上午上映,下午就能見分曉。
這就導致很多滯後的投資撞上了釘子。
《上海堡壘》,就是在試圖重複上個時代的必賺錢商法的情況下,因為製作上的滯後而撞死的典型。
不是他們的投資有問題,在他們立項的時代,流量+IP的組合,是一個必然賺錢的函式。
只不過這個時代終結的太快,以至於資本被閃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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