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
漫畫想要火,光靠粉絲一時的支援,肯定不夠就是了。
就這樣。
不夜侯要出一部名叫《海賊王》的漫畫——
這個訊息很快便傳了出去,神話出版社的宣傳部門還是非常給力的!
只是當外界看到《海賊王》的宣傳時,卻有點懷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問題,甚至連不夜侯的粉絲都懵逼了!
“哈?”
“不夜侯的漫畫?”
“侯爺這是鬧的哪一齣?”
“突然想不開要轉行了?”
“好端端的怎麼突然跑去畫漫畫了,他懂漫畫嗎?”
“應該是玩票?”
“嘶,難怪侯爺今年也不寫了,就連劇本產出都沒以前多了,敢情是玩起了漫畫?”
“不務正業啊!”
“不好好寫書寫劇本,盡瞎折騰!”
粉絲都覺得莫名其妙,就更別說路人們了,不過大家心中終究是有幾分好奇的。
不少人……
好吧。
主要是不夜侯的粉絲們都尋思著,等漫畫出版了去瞅兩眼看看。
路人大多是提不起興趣的。
因為所有人都認為,不夜侯突然跑去畫漫畫應該只是玩票,給自己找點樂子,發展興趣愛好之類。
就像有些發展很好的明星,平時唱唱歌拍拍戲,突然跑去玩攝影了。
這兩件事,大概屬於一個性質。
——
ps:感謝【小黒雲】大佬成為本書的第二十五位盟主,祝老闆越過越滋潤越活越年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