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不夜侯的《秘密》,一個令人悲傷的借屍還陽的故事,一個讓伱越看越糾結,最後連釋然都充滿無奈的故事。”
——《速報》
業內相關媒體通常只會把版面留給那些大牌作家,如今的不夜侯顯然也算是大牌作家了,當然這也和這本《秘密》天然具備倫理話題性有關,簡單說就是這本書噱頭十足!
而作家成功轉型編劇後有一個優勢,就是版權更好賣了。
很快江城就聯絡林知白,說是有影視公司負責人想買《秘密》的影視版權。
“可以賣。”
林知白不缺好劇本,自然不會在乎《秘密》的影視版權,這部前世也被本子改編成電影了。
“價格你去談。”
“好的。”
江城察覺林知白對影視版權的態度後,又補充道:“那我乾脆把《解憂雜貨店》的影視版權也賣出去吧,之前有人問價來著。”
“行。”
林知白道:“包括我之前那些短篇,誰想買版權的都可以出手,不是還有幾個短篇麼。”
江城笑了起來,“看來鯤鵬要專門成立一個版權部了。”
林知白:“你看著辦吧。”
江城嗯了一聲,然後說起疾風傳媒的事情。
“疾風傳媒那個影片網站答應以一個相對低廉的價格賣給我們,但有一個附加條件,希望疾風傳媒可以佔股百分之二十。”
不徹底賣?
林知白啞然失笑,他能理解疾風傳媒這是想抱鯤鵬的大腿,但影片網站一旦成功做成網飛模式以後的盈利能力一定不會差,給對方留百分之二十的利潤點?
“繼續磨。”
林知白直接說道,業內那麼多影片網站,也不是非要疾風影片不可,只是這家網站目前看來最合適罷了,可條件實在談不攏的話,林知白會考慮換個網站收購的,反正他不著急,鯤鵬現在的產業規模,還撐不起這種網飛模式的崛起,就算收購成功前期也一定會虧損營業。
……
這天。
八月三十號。
林知白眼看著就要大二開學了,準備提前搬到哥哥給他安排的那個水雲居別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