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歆語是個單親家庭,她由她的母親撫養長大,她在三歲的時候父母就已經離婚。
她剛開始記事的時間也是三歲,她三歲的第一場記憶,是在法院。
還是一個小奶娃的她剛剛來到法院的大門就感受到了一絲異樣的氣氛。這個孩子開始在法院門口哭鬧,身旁的幾個親人路過,沒有做出任何舉動,只是一個一個地走進了法院。
孩子無計可施,只能跟著大人一起進了法院。一路上她使勁拽著父親垂下衣裳的一角,嘴裡使勁的喊著“爸爸”。但他的父親卻扯開了拉住衣裳的小手,走的更快了一些。
在那個時候,打離婚官司,未滿18週歲的孩子是不能進法庭的。
孩子站在門口一邊哭一邊喊著爸爸媽媽,卻愣是沒有一個人做出回應。
孩子的母親是婚內出軌的。還沒有離婚就和孩子的父親在一起了。由於後來懷上了孩子,不得已立刻離婚然後奉子成婚。
但是好景不長,興許是報應吧,孩子的父親也婚內出軌了。
就在孩子三歲的時候,他們辦了離婚手續,但孩子的撫養權成了問題。
問題就在於,沒有一個人想要撫養這個孩子。
其實孩子最害怕的就是知道自己是一個不被期待的生命。
那個時候,一個三歲的孩子第一次體會到了在那空蕩蕩的地方只有她一個人,是什麼感受。
後來法院還是判給母親撫養了。由於母親的工作在閔行,但是他們的家在松江,因此這個孩子又不得以,成為了一個留守兒童。
爺爺奶奶也算沒有虧待過她,但是遇到一切問題解決最直接的解決方法就是用暴力。
這個孩子是被打到大的,也是被罵到大的,因為家裡人很信奉一句話“棍棒底下出孝子”。
這個家一次又一次的給了這個孩子無限的希望,又一次又一次地帶著他走進了無底的深淵。
母親是在她讀一年級的時候回來的,那時候,她心底原本壓抑著對親情的渴望以及孤獨就全部湧了上來。
母親從閔行辭了職回來以後,在家裡待了一年多沒有去工作,這讓這個原本就貧窮的家有了更多的負擔。
後來孩子上了五年級,開始越來越懂得一些人情世故。
母親的收入一半靠工資,一半靠男人。為什麼這麼說呢,原本母親是好好的找物件,重組家庭,可後來她開始當起了小三,開始做讓這個孩子不敢抬頭的事情。
孩子本身的內向與自卑致使她在五年級時成績突然一落千丈,從原本的年級前十直跌到班級中游。
那一段時間,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時光。
那一段時光裡,有老師徹底的失望,有家人給的壓力,也有朋友的離開與背叛。
從那一刻起,這個孩子決定要自立,決定要自強。
在困苦和磨難面前,有一些人選擇了向生活妥協,有一些人選擇迎難而上,力爭上游,每個人的心志都不一樣,有時候真的無法評判好壞,但在很多人看來不服氣比妥協好聽些。
感謝對於目前生活中一切的不滿,讓她經過一個月的努力,最終在五年級期末考拿到了年級第六。
有些人的人生就像皮筋,會觸底反彈。
這個孩子越長越大,的確一步一步走成了大人心目中優秀的模樣,但無論何時何地,她內心的自卑都深深地掩埋在心中。
只是,她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