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就好,那我們去民政局吧。”
楊東的戶口所在地是開陽縣,總不可能去開陽縣民政局領證。
所以就去女方,也就是蘇沐芸的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領證。
蘇沐芸的戶口現在是北春市紅旗區,所以要在紅旗區民政局領證。
一個小時之後,蘇沐芸和楊東走出紅旗區民政局,兩人手裡一人握著一個紅本本,由國家權威機關發放的結婚證,鋼印在上面戳著。
從這一刻開始,兩個人就成了夫妻關係,不再是簡單的男女朋友關係。
“新郎楊東同志!”
蘇沐芸板著臉,朝著楊東開口。
“新娘蘇沐芸同志!”
楊東則滿臉笑意的朝著蘇沐芸如此稱呼。
按理來說應該是楊東先生,蘇沐芸女士。
但兩人都是體制內幹部,都是同志。
習慣了用同志稱呼對方。
“喜結連理。”
“百年好合!”
兩人一隻手握著結婚證,另外一隻手伸出來彼此握手。
倒像是商業談判後的合作握手。
不過兩個人都沒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反而很舒服。
“好了,我的後半生,歸你了。”
楊東開口,不要臉的表示。
“可以結婚,但有三個條件。”
蘇沐芸點頭,但語氣嚴肅的提出三個條件。
楊東瞬間就想到後世狗血短劇和小說裡面,女主對男主常說的那句,結婚可以,但要有協議條件,不能如何,不能如何。
“第一,結婚之後,可能無法長時間住在一起,你不許想我,打擾我工作,畢竟我是開陽縣紀委書記,我忙得很。”
蘇沐芸伸出手指頭,提出第一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