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是施主,您說。”
楊東沒有說額度,這個事情還得領導做決定。
所以他把決定權,推給領導。
要多要少都不合適,少了自己吃虧,多了領導不滿。
所以領導就看著給吧。
“我是施主啊?那我要是給你十萬八萬的,你會不會躲在背後罵我這個施主小氣啊?”
祁秀萍聽了楊東的話,不禁笑了。
都說楊東滑頭,現在算是看出來了。
看似把決定權給自己,實則也杜絕了自己的小氣。
自己要是真給了十萬八萬,說出去自己丟臉。
但是自己給多了的話,市紀委常委班子估計不同意,因為市紀委辦案經費有限,給了慶和縣一點,他們就少一點。
誰願意從自己兜裡分食給下面?
更不要說縣紀委那麼多個,給了慶和縣紀委,其他縣紀委是不是也得要?
狼多肉少,不好分啊。
縣政府窮,所以市政府接濟慶和縣政府財務,其他的縣政府說不出什麼話來。
但是縣紀委不一樣。
縣紀委是有自己獨立的辦案經費,不存在窮不窮的說法。
富裕縣的縣紀委也是一樣的經費,窮縣的經費也是那麼多。
這就導致紀委這邊,實在不好給錢。
“楊東啊,縣紀委爭取多辦案,到時候我可以和市財政領導商量一下,讓你們多留下一點偵辦的錢,用作經費。”
“至於這次,市紀委可能真的給不了你多少。”
“也希望你理解。”
祁秀萍說到這裡,手指敲動茶几,做著思想上的掙扎。
以前她是常務副市長的時候,財政上沒有困難,所以花錢很隨意。
但是市紀委財政錢就這麼多,給一點,就少一點。
她也難免開始吝嗇起來。
“一百…一百五十萬吧。”
“我們市紀委不截留,全給你們縣紀委賬戶,用作辦案經費。”
祁秀萍本來想說一百萬的,但是也意識到自己太摳門,於是多加了五十萬。
不過不截留,這樣的話相當於她批了至少三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