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兒,趙國軍怕是難了…”
程大勇面色複雜的開口,無奈的搖頭。
這一句話,資訊量巨大。
朗海立即明白程大勇的意思了,這是想全力幫自己運作副縣長之位。
看似副縣長沒有縣政府辦主任更能貼近領導,可實際上副縣長就是副縣長,是副處級領導,而不再是正科級的縣政府辦主任。
這是實實在在的往前邁進了一步。
而且副縣長也是政府黨組成員,甚至分管手底下的一大攤子,這可比縣政府辦主任強太多了。
縣政府辦主任,說白了不過就是縣政府內務部門的一把手罷了。
程大勇既然這麼說,自然是暗示自己,可以接替趙國軍,擔任開陽縣政府副縣長。
趙國軍同志無論如何都想不到,他人還在,還在副縣長任上,但是縣長已經開始討論他身後人選了。
朗海又想到了一人,開陽縣公安局局長吳楊。
這兩年有一些縣市開始由副縣長,或者副市長兼任各級公安局局長,為的是加強維穩,增加公安局局長的權柄。
目前開陽縣還沒有這樣的先例,但既然其他縣區都有了這樣的人事先例,開陽縣為何不能有?
所以吳楊,肯定想謀求副縣長職務,由副縣長再兼任縣公安局長。
可副縣長的位置,只有一個(趙國軍還沒空出來的這個)
他和吳楊都想要,勢必程大勇要有抉擇。
吳楊是程大勇的人,他朗海也是。
所以勢必會讓程大勇頗為頭疼。
不管怎麼選,都會得罪一個。
譚書記也許願意和程大勇交換一下條件,宋思風擔任縣政府辦主任,解決正科級的職務,也不枉這幾年宋思風對他的照顧。
而投桃報李,譚書記也許會讓政府這邊出一個人,擔任副縣長。
但只能有一個人成功。
如今他和吳楊,這是兩個人。
程大勇想不得罪一個手下,必須全部安排才行。
可把他倆全部安排的話,程大勇安排一個宋思風可不夠送人情的。
越想,朗海心思越深了,思維開始分散下去。
而此刻,程大勇已經和譚龍對話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