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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1章 法院判決! (2 / 3)

完完全全的做到了放鬆自己,放空腦中不該有的那些想法。

吳建材是否要接受法律審判,這些都不是自己能考慮能決定的事情。

但吳建材的死,的確讓靈雲市變好了,這是抹不掉的事實。

既如此的話,也就不必渴求太多。

有些陰暗不可能完全揭露開來,鬥爭還是要持續下去的。

對手越低難纏,才越說明這裡面的利益糾葛越深。

可一旦剷除掉的話,也會讓人收回成就感和滿足感,正義感。

從第四天開始,楊東返回市紀委辦公樓,跟著關木山一起上班。

再一次回到了之前默默無聞工作的時候,基本上除了伺候關木山,以及寫寫材料,管理督促一下市紀委綜合科的同志們外,再也沒別的事情可幹。

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了半個多月。

2008年8月4日,判決吳建材犯罪集團日。

距離首都奧運會開幕式還有四天的時間。

還有四天的時間,就要進入京城奧運時間。

也是我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在自己家門舉辦國際綜合體育盛會,也就是奧運會。

所以在奧運會開始的那一刻,國內絕對不能出現任何事情,一定要保持穩定。

還有四天的時間,所以在這四天的時間裡面,靈雲市必須要徹底了結吳建材案件,給吳建材犯罪集團一個定性。

這一天,吉江省靈雲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吳建材等149人涉黑案件做出裁決。

2008年7月27日,吉江省靈雲市公安局依法對吳建材等人提起公訴,移交靈雲市中級人民法院。

靈雲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開採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強姦婦女罪,行賄罪,非法集資罪,聚眾淫亂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佔用農田耕地罪,敲詐勒索罪等18項罪。

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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